原标题:三年30次会:习近平的全面深改“加速度”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全面深化改革启动3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直接领导下,中央深改组的30次会议,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及时提出阶段性任务目标,着眼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审议通过198份改革文件,狠抓改革举措落地,直面问题点穴开方……
全面深化改革行至中期,站在30次会议的节点,回首不平凡的3年,全面深化改革的走势图清晰呈现,一张亮丽的改革成绩单不负众望。
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有利于”为改革指明前进方向。
他深刻指出,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伟大时代的勇毅之举。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
《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决定》明确了这一轮改革任务的时间表——
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各领域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2014年春节前夕,1月2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设立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正式进入施工期。
时隔1个多月,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序盘阶段的改革工作提出了总要求。以336项重要改革举措为经纬,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排出当年要完成的重要改革任务。
从那时起,中央深改组保持着“每月一会”的基本频率。
2013至2020,7年时间坐标。如今,全面深化改革进程近半。
审时度势,快马加鞭。3年来,中央深改组30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98个文件,平均每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6.6个。
细化分析可以看出,中央深改组审议文件呈现“加速”态势:
——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中央深改组召开会议8次,审议通过文件37个;
——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召开会议11次,审议通过文件65个;
——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前11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数量达到96个,其中第二十七次会议一次就审议通过了14个文件,创出新高。
全面深化改革启动3年多,成绩斐然,世所瞩目。
2016年8月30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这样的中期评估——
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进展顺利,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任务基本上已经推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框架正在逐步确立。
改革真刀真枪、大刀阔斧,涉险滩、动奶酪、啃硬骨头,突破了一些过去认为不可能突破的关口,也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想解决但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不断夯基垒台、积厚成势,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
针对全面深改下一程,习近平深刻指出,改革关头勇者胜,气可鼓而不可泄。
——抓难点、补短板,尚未推出的改革要加快突破推进,已经推出的改革要加快落实落地。
——抓试点、求突破,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及时评估试点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对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推广应用。
——抓督察、促落实,落实督察责任,严格督察工作要求,提高督察工作权威性和执行力。
——抓宣传、聚共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发现基层创新典型,及时宣传总结推广。
海外舆论认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用“壮士断腕”“凤凰涅槃”来表述,显示出中国改革的决心。如今,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完成了中期评估,相信接下来还会有更强有力的举措。
每次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既对具体领域的改革提出要求,也对改革推进作出总体部署。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有许多妙言隽语,成为广为流传的“改革金句”,既指引改革方向,又使改革深入人心。
——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了狠抓工作落实,提出实施方案、实施行动、督促检查、改革成果、宣传引导5个“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总书记要求,“重视调查研究,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使改革更接地气。”
——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要求“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第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第二十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了要把不同改革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他特别指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抓改革。”
——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决心的重要检验。习近平指出,“要认识到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的道理。对各种矛盾要做到心中有数,增强改革定力,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只要看准了的改革,就要一抓到底,务求必胜。”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改革关头勇者胜,气可鼓而不可泄。要抓难点、补短板,尚未推出的改革要加快突破推进,已经推出的改革要加快落实落地。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越是任务重、困难大,越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
当然,习近平的“改革金句”,远不止这些,如还有“起跑决定后程”“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这些重要论述,既阐明了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谋划和深邃思考,又反映出当前推进改革必须牢牢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指针。
纵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30次会议中的重要讲话,不仅有对改革的总体判断和要求,还为改革落实推进提供了丰富的思路和深刻的总结,形成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法论”。
——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责任,就是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他强调,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好、理解深、消化透,善于观大势、谋大事,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局来思考和研究问题。
——习近平高度重视一手抓改革方案出台,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地。他反复强调,对通过的方案要查哨查铺,确保落实到位。在中央深改组30次会议的新闻消息稿中,“落实”一词高频出现,多达183次。
——习近平强调,改革既要“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又要“分清轻重缓急”。他多次提及改革要“蹄疾步稳”,如在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第十九次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时表示,“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改革千头万绪,各有轻重缓急。习近平多次强调,改革要“统筹兼顾”“统筹协调”“统筹衔接”“统筹落实”。
——习近平在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指出,面对改革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要牵住改革“牛鼻子”,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
——习近平强调,“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部门推进改革应该“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改革既不能犯颠覆性失误,又要在具体领域和工作中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改革落实不能靠干喊,还得有切实举措来督办。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这些“改革方法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习近平对于改革如何推进、注意什么问题的思路,既强调注重大局、放眼全局、突出重点,又注重狠抓落实、讲究节奏、积极试点,还要求对各级领导干部完善考核评价、加强督察,给全面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打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一图读懂习近平的全面深改“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