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法院4年欠饭店2.4万餐费成被告 院长:与单位无关(2)

2016-12-05 08:49:01  齐鲁壹点    参与评论()人

起诉:法院欠饭费不还被饭店起诉

曹女士介绍,这几年来,不仅是年底算账期间,就是平时,她也经常打电话给长清区法院这两位工作人员,希望能给解决所欠的饭费问题,但一直没着落,“他们只说给领导请示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曹女士告诉记者,无奈之下,她亲自找到当时签名记账的两位长清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方统计了这几年来的具体费用,才向曹女士出具了这张欠据。

之后,曹女士又联系过长清区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但让她失望的是,关于所欠的饭费问题仍然无人出面解决。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2日,曹女士专门聘请了律师,就该费用报销问题起诉长清区人民法院,但至今没有解决。

曹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大环境影响,这段时间餐饮业一直不景气,她的饭店也处于亏损状态。“如果长清区法院欠的钱少,我早就不要了。但现在做买卖不容易,对我们小本生意来说,2.4万也不是小数目,还是希望长清法院方面能早点把欠的钱给还上。”

签字人回应:法院曾与农信社有协议,可报销工作餐费

事情真的像曹女士说的这样吗?11月29日下午,记者根据曹女士提供的欠据上的姓名,首先联系到了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的工作人员王先生。

“我知道这个事情,我也没法说。”王先生告诉记者,早些年,他们长清区法院相关机构和农信社达成了一个协议,“我们为农信社方面清偿债款,按照协议,他们为我们返还一部分费用。”王先生告诉记者,这笔钱就用在了报销工作餐上。当时有个不成文规定,如果有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出差晚归后,可以在外面比如曹女士的饭店吃工作餐,到时候按照协议给报销。

“据我所知,报销工作餐的这笔费用当时农信社已经拨到了长清区人民法院。”王先生告诉记者,但不知道为何却没有下发进行报销,而且之前与农信社签署协议的一位领导现在出了点问题。

王先生称,对于曹女士的遭遇,他表示非常过意不去。对目前的情况,只能等着看现在的领导们如何协调,好给曹女士解决这笔费用。

长清法院回应:

欠饭钱属签字人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可起诉签字人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长清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先生。“法院是正规单位,欠老百姓饭钱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杨先生告诉记者,欠饭钱属于当时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和单位长清区人民法院本身并没有关系,建议曹女士对当时账单上的签字人直接起诉。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给曹女士,“我现在感觉非常无助,就希望有人出面解决一下。”

(责任编辑:郭丽颖 CN045)
关键词:法院被告欠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