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中国民用航空局(原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魏洪在办理货运包机、航线航权申请审批中先后为多家航空公司提供便利,并收受春秋航空、上海吉祥等航空公司8家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好处费14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三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魏洪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5万元。
资料图:魏洪
多家航空公司行贿
现年46岁的魏洪是河北武安市人,原系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处长。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期间,魏洪利用担任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司国际航空运输处副处长,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之便,为太原机场、春秋航空公司、上海吉祥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等,在办理货运包机、航线航权申请审批中提供便利,先后收受8家单位和个人好处费140余万元。
魏洪受贿从2001年在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担任科员开始,至其担任处长的2015年止,跨度14年。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魏洪构成受贿罪。魏洪所在单位纪委发现其违纪线索后,在对其调查期间,他主动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自首。鉴于其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魏洪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法违纪线索的行为,虽不构成立功,但在对其量刑时亦可酌予从轻考虑。
朝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魏洪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5万元。一审判决后,魏洪不服,提起上诉。
魏洪称,他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线索,应当认定为立功。原审法院未充分考虑其具有自首、退赃等从宽处罚情节及其患有严重疾病,其亲属或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其照顾等家庭实际困难,原判对其量刑过重。
法院审理后,对其上诉理由未予采纳。三中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魏洪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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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航局处长苏红受贿认罪:南航行贿250万春秋航空给40万
原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运输处处长苏红在二中院受审,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受贿罪,苏红表示认罪,在法庭上,苏红多次哭泣。据悉,给苏红感谢费的有南航、春秋、吉祥等多家航空公司,其中南方航空公司给的现金最多,分两次给了250万元。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被控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上海吉祥、南航等公司和个人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等加快审批,事后收受这些航空公司及个人给予的感谢费共计549万余元。
上午苏红出庭时多次哭泣,对指控表示认罪
庭审在庭上多次哭泣表示认罪
短发、穿黑色运动服的苏红被带进法庭,和之前相比,苏红瘦了不少,看到众多记者,苏红低下头,快步走到被告人席上站好,法官刚刚开始核实苏红的个人情况,苏红就开始哭泣,不时用纸擦拭眼睛。在随后的庭审中,苏红多次哭泣。对于指控,苏红表示认罪。据了解,苏红被抓后,有揭发他人犯罪的情况。
供述南航分2次给了250万元
“我1995年到民航局工作,被抓前已经工作了二十多年了。”苏红说,自己负责整个航空运输规章制度的起草、航班经营许可的审批和加班航线的审批等工作。一般都是航空公司提交申请,每年3月和10月召开评审会后确定评审结果,同时有多家来申请时,苏红有自由裁量权,然后通知有关航空公司。
苏红表示,她很早就认识南方航空公司的胡某。南方航空公司申请从成都到九寨沟的航线,胡某找到苏红要求她帮忙快点审批,后来南航公司获得了这条航线的许可证,随后,南航公司分两次给了苏红共计250万元。“审批可快可慢,要协调十多个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核和签批,我在民航局几十年,人脉关系比较广,胡某让我催着把许可在旺季前批出来。”
春秋航空公司让苏红帮忙加快审批,给了苏红40万元,吉祥公司给了现金8万元和加油卡4万元。
除了航空公司给钱外,还有机票代理商找苏红。林某是深圳的机票代理商,也做过包机业务,林某除了给苏红150万元现金,还曾花185万元帮助苏红买了一套位于太阳宫附近的楼房。
苏红说自己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林某,林某曾经找她咨询过航空公司热点航班信息和新航线的许可,林某曾2次在评审会的会场上给苏红钱。
“我法律意识淡薄,否则也不会犯罪,我之前认为他们逢年过节给我钱就是人情往来,现在认识到这是犯罪。”苏红说。
资料图:卢宏业。(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受贿343万自首获刑7年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一审获刑7年。广州中院认定他受贿343万元,于9月28日宣布判决结果。卢宏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卢宏业今年46岁,他自24岁起就一直在南方航空工作。卢宏业从普通员工做起,此后先后担任南方航空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经理等要职。至2014年案发之前,其职责范围涵盖南方航空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等。
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南航集团进行专项巡视。卢宏业在此期间自首。他日后检举揭发了南方航空副总经理徐杰波和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检方认定他有立功表现。
据财新记者了解,胡志群和徐杰波均于2014年12月底被带走调查。徐杰波属南方航空高管。2016年4月6日,徐杰波因涉嫌受贿在深圳开庭审理,承认受贿近700万元
卢宏业涉嫌受贿案于2016年1月19日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自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方航空新白云机场项目招投标、工程结算、以及南航公司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计406万元。在庭审中,卢宏业全盘认罪。
公诉机关此后进行了补充侦查。法院最终认定卢宏业受贿金额为343万元,另收受手表一块。
在中央巡视组对南航进行专项巡视后,南航多人落马。除前文已涉及的卢宏业、胡志群、徐杰波三名南航中高层之外,还有南方航空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周岳海、陈港、刘纤,均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其中周岳海和陈港涉嫌受贿案均已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原南航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南方航空董事长司献民亦于2015年11月4日接受调查。2016年9月26日,检方对外公布:司献民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就司献民涉嫌受贿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