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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聂树斌无罪了,该追责那些有“罪”的了

2016-12-03 07:28:3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聂树斌无罪了,该追责那些有“罪”的了

冤假错案纠错,不止于平反,还包括调查错案酿成过程、实行错案追责等步骤。法治进步,也体现在全链条错案纠错中。聂树斌既已无罪,那些有过乃至有罪的人,就该为错案铸成担责。

文/侃人

聂树斌案终于被改判了,在他蒙冤21年后。12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后,当年终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的河北高院,也在微博上向聂树斌家属致歉。

错案昭雪,是法治内在诉求。但很少有哪起案件能像聂树斌案这样,经历了21年的跌宕与波荡,经历了媒体与法学界的多次推动,也经历了从属地重新调查到异地复查再到最高法提审,其间复查期限还四次延期的冗长过程。它被改判,注定会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从短期看,在聂树斌被改判无罪后,尽快启动补偿与追责程序,尤为重要,这也是抚慰其家人这么多年的苦楚与鸣冤的应有举动——尽管失子之痛无从消弭,但错案平反与补偿追责,是对其无法避开的道义“偿债”。

关键词:聂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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