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九大代表肩负着全党8800多万名党员的重托和期望,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请问在这方面是如何体现的?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能够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结构合理、分布广泛,是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体现。《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向基层倾斜,对改善代表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通知》对十九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作了适当调整,概括起来就是“三升三降”:即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比十八大时分别提升了1.33、13.3、1.33个百分点;相应地,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比十八大时分别降低1.33、13.3、1.33个百分点。通过调整代表构成,使十九大代表中能有更多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既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也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二是统筹代表的合理分布。十九大代表要兼顾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三是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党员队伍中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有许多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他们以突出的事迹和高尚的品德,展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要坚持推优导向,注意从近年来党内表彰和各类表彰活动中发现合适人选,重点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党员,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特别要注意推荐那些在改革发展第一线、科技创新最前沿、扶贫攻坚主战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名有依据、推荐有标准、比选有标杆,进一步扩大推荐视野,做到好中选优。
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中央强调,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坚持实事求是,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防止“顶帽子”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问:您前面谈到,十九大代表要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请问代表产生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代表产生程序,是选好十九大代表、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并明确了代表产生程序的5个主要环节,具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