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参选和出任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法定公职人员就职宣誓是基本法规定的制度,属于宪制层面问题,与言论自由是不同的事情。立法会候任议员在依法宣誓时煽动“港独”,根本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而是意在分裂国家的严重违宪、违法行为。当前,极少数“港独”分子气焰嚣张,不仅公开从事非法暴力活动,而且直接染指特区立法会选举。个别候任议员恶意违反宣誓规定,公开宣扬“港独”,侮辱国家民族。一出出闹剧不断升级,不仅破坏香港政治和法治秩序,更冲撞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底线。此次人大释法着眼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大是大非,以法律手段进一步明确防范和遏制“港独”。
香港拥有诸多美誉,回归祖国后更在“一国两制”实践中保持勃勃生机,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当前,香港在发展中遇到一些挑战,但在国家关怀和内地支持下积极应对、稳步前行,继续在国家发展中分享机遇、发挥作用。要突破瓶颈、开拓新机、再创辉煌,须有稳定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环境。我们希望并相信,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能够发扬爱国爱港、尊重法治的优良传统,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尊重和维护宪法、基本法以及人大相关释法,共同反对和遏制“港独”,还世界一个风清气正、和乐融融的东方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