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世界上的政党无计其数,每个国家都有这样那样的许多政党。有的执政、有的在野;有的信仰明确,有的使命不清;有的只为一党之私,有的只为夺得政权;有的今年建立,明年解散;有的盲目自满、止步不前,有的高傲自大,目中无人;有的文过饰非、将错就错;有的掩耳盗铃、讳疾忌医……而中国共产党,从组建那一天起,就初心坚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作为自己的灵魂支柱;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信仰,作为自己的目标追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作为自己的使命指向。
为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和其他政党区别的显著标志之一。
这里,有一极为鲜明的对照:
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里边有一句话:“共产党员有犯法者都从重治罪”。一个特别典型的例子,就是黄克功事件。黄克功是个老红军,参加过反“围剿”,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他年龄不大,只有26岁,当时是抗日军政大学一个学员队的队长,算是一个高级干部。他跟陕北公学的一个女学生刘茜谈恋爱,两个人谈不来,发生了矛盾,黄克功就掏枪把刘茜给杀了。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在延安引起了轩然大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共产党犯法必须依法治罪,还要从严治罪;另一种观点就说,黄克功是党的高级干部,在革命形势还需要人才的时候,可以从轻发落,而且在当时第二种观点在党内占主流。在审判黄克功的时候,审判长雷经天问他,说一下你是谁。黄克功说能不能给我松一下绑,把我的衣服脱下来?他把上衣脱下来,裤子撩起来,从他的胳膊一直到腿部,伤疤连着伤疤,像打结的老树皮一样。那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有赫赫战功的人。他说,我犯了法,罪有应得,但是我不想死在人民的枪口下,给我一挺机枪让我到战场上戴罪立功,让我在向敌人冲锋的过程中死去。当时,好多人都为他求情,包括审判会场的很多青年学生,都高喊刀下留人。这个时候,毛泽东托人送来了一封信,要求雷经天当场宣读。这封信里有一句话就说,“正因为黄克功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红军,所以他犯了罪就不能用一般人那样的处理方法,必须从严。”最后黄克功被枪毙。这就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贯彻得非常严格了。
特别有戏剧性的是,在当时,延安出了一个“黄克功事件”,而在西安国民党统治区出了一个“张灵甫杀妻案”。张灵甫,大家都知道,国民党王牌军74军军长。张灵甫当时驻扎汉中,怀疑妻子背叛自己,一气之下就把她枪杀了。事情发生之后,就涉及对张灵甫的处理问题。张灵甫是蒋介石的爱将,蒋介石就干预司法,对张灵甫轻判10年。后来在监狱里待了两年,蒋介石就以抗战需要人才为由把他放出来了。大家看,同一时期,共产党这边的“黄克功事件”,国民党那边的“张灵甫事件”,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那个时候就已经暗含了两个政党未来的走势。毛泽东在延安时说“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蒋介石败退台湾后感慨:“共产党有纪律,国民党没纪律”。
我们在战争年代强调从严治党,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执政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不从严治党呢?并不是。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我们党掌握了执政资源,这时候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刘青山是当时中共天津地委的负责人,他也是一个老革命,在革命战争年代九死一生,但解放后,他感觉自己有资本了,是人民的功臣,可以享受一下了,于是贪污了171亿元(旧币),折合新币171万元。这个事情出来之后,包括一些相当级别的高级干部都到毛主席那里去求情,希望留他们一条命。毛主席也说了这么一段话,“正因为他是我们党的高级干部,我们一定要从严处理,今天杀一个刘青山,我们就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甚至2万个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