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表示不抽烟不喝酒不去夜总会
资料图
在该集团工作期间,庄耀先后担任过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随着企业这场“起死回生”的翻身仗,庄耀各种荣誉加身。
1999年,庄耀被母校中山大学聘为客座教授,被批准为硕士生导师。之后,他又先后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广东省劳动模范”。2005年,还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
“对那些损害集团利益、吃里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庄耀曾向媒体表示,“我对目前的收入是满意的(平均月收入在4000至5000元)。我既不吸烟,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总会’,基本没什么额外开销。因此,目前的收入,对一个三口之家来说,还是蛮够用的。”13年前的2003年,庄耀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如此表示。
省政府参事庄耀
曾有多条建议得到领导批示
网页截图
2010年11月,60岁的庄耀“功成身退”。退休后的他,于2011年5月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5年。
直到他走上法院,封面新闻记者依然在广东省参事室官网上查到了他的多条建议。
比如,2012年1月15日,也就是庄耀出任参事8个月后,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的肖志恒对他撰写的《要善待第四次外来新移民》(《参事建议》2011年第70期)作了批示,表示:“所拟建议很好!”
比如,2012年6月8日,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对庄耀撰写的《关于解决招工难、换工率过高的建议》(《广东参事馆员建议》2012年第14期)作出批示。表示“此文分析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富有建设性。建议转有关部门阅研。”
“案中案”庄耀
其女下属涉嫌“与上司长期通奸”
在庄耀退休近4年后,其涉嫌贪腐的行为被披露。
2014年10月17日,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通报,庄耀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一年后的2015年9月底,庄耀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又是一年后的2016年11月1日至3日,他被送上了茂名市中院。
封面新闻记者从庭审材料中发现,虽然法院未对外公布庄耀涉嫌违法的具体细节,但其伙同他人销毁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会计帐册的信息,却引出了另外一起案件。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封面新闻记者检索到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05月29日,2012年10月10日吊销。此外,该公司在百度搜索平台上,留有的信息显示其注册地址位于北较场横路12号18楼,公司联系人名为李晓红。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注册地址与广物控股集团都位于物资大厦内。
李晓红是谁呢?
据广东省国资委纪委2015年2月通报,李晓红另一身份为物资集团公司下属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通报还透露,李晓红2003年底涉嫌伙同上司庄某将公司经营管理费用40万元占为己有。先后向庄某贿送共计25万元和广州某公司的60%干股。与上司长期通奸。但公开信息无法查询李晓红送出的60%干股,是否属于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