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受贿的理由、地点、物品种类多种多样。
过年过节、装修房子、购买汽车、孩子出国甚至特定关系人拍摄MTV、开个人演唱会都能堂而皇之地成为廖永远受贿的理由。受贿的地点也包括办公室、家里、酒店、特定关系人住处等地。财物种类既包括人民币、美元、港币等现金,也有字画、手表、汽车、佛像、金条、家具、家电、房屋装修等实物,还有银行卡、购物卡等有价证券。有一名行贿人2次送给廖永远美元,均遭到拒绝,为了让他接受贿赂,这个行贿人处心积虑怂恿他到九华山拜佛,然后委托寺庙方丈以赠送开光佛像的方式将价值100余万元的两尊佛像送给廖永远,终于将其成功俘获。这名供货商先后获得中石油2亿余元的供货合同。
6.个人、老婆、特定关系人齐上阵。
据笔者统计,廖永远个人直接受贿716万余元,约占其受贿总额的53.5%;通过其妻子和特定关系人受贿623万余元,约占其受贿总额的46.5%,接近一半。
争议焦点:两尊金像是否构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构成自首
法庭调查伊始,廖永远就表示,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
韩良民副检察长连珠炮似地连续问了4个“是否属实”:你为16个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是否属实?收受他们价值1339.410173万元的财物是否属实?对价值2103.15690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是否属实?以前和今天所做的供述是否属实?廖永远均一一回答:“属实。”
在回答辩护人的提问时,廖永远提出,起诉书指控的16笔受贿犯罪事实中,有13笔是其在司法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的。
辩护人重点就其中一位行贿人送廖永远价值100余万的2尊金像的事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向廖永远发问,公诉人刘睿随即就这2笔事实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补充发问,廖永远均作了明确回答。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首次显现出来。
随后,法庭进入示证、质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进行举证示证成为一大亮点。2位年轻公诉人成为法庭的主角,他们分工协作、配合默契,把案件证据条分缕析,将案件的所有证据都制作成精美的PPT文件,配合当庭简洁明快的解说,用图表、照片、视频等形式同步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2位公诉人英气勃发、语言流畅,而且声音浑厚、充满磁性、极富感染力,发言掷地有声、干脆利落,充分体现出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