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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查处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案:死人在公示名单上(2)

2016-10-23 16:17:04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除了虚构人员名字,部分已经死亡、多年前已搬迁的人员也成为补助发放中的“影子人”。纪检监察机关透露,以上述兵营镇为例,下辖的10个村都有类似做法,且这种做法已持续8年。

——偷梁换柱,不符合条件地块也申领补助。按照相关规定,集体林地不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为了多获取补助资金,有些人也动起了心思。

2013年至2015年,谷城县城关镇谢家营村将村集体尚未承包到户的坡耕地,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乐武等3人个人名义申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26700元。

也有人在林权证上做起了手脚。沙洋县马良镇王巷村会计刘习成,利用虚假承包合同办理林权证,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近期,刘习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两本账应对监督。湖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为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部分地方准备了两本账。竹溪县兵营镇的两本帐中,一本用于多虚列人员上报,以套取更多资金;另一本账自己掌握,用于实际发放补助,从中套取资金。

有干部将已查实的问题瞒天过海,专家建议追责与追钱并重

记者查询发现,《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中关于补助政策与资金管理明确规定:政策兑现应严格遵循先验收、后公示、再兑现的程序。县级林业、农业(畜牧)部门在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将验收结果函告县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在2个月内兑现。

制度明晰,落实却打了折扣。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诸多案例显示,申报时,部分镇村干部没有严格遵照要求;作为把关的验收环节,多地的林业、农业(畜牧)部门并没有进行实地核验;财政部门在兑现资金时,也没有仔细比对公示名单与实际资金发放名单是否存在差异,使得报、领两本账问题长期存在。

干部失职、渎职更令虚报冒领有恃无恐。2016年6月,谷城县城关镇核查专班工作人员郭光华在核查谢家营村以村干部名义套取2012年至2014年国家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资金问题线索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本已查实的问题线索改为查否,作出了与事实不符的核查结论。

近日,湖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新池参与2016湖北媒体问政活动时坦言,出现虚报冒领,林业部门有责任,下一阶段,将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强化监管力度。

毕春群建议,监督追责要不断探索新手段,湖北将运用大数据全面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现科技反腐和精准监督。惠民资金申报、发放过程中,所涉及的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是监督检查的重点人群。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桂汉良说,虚报冒领国家补助的行为,不仅仅出现在退耕还林领域。处理此类问题,决不能搞批评教育、下不为例,要坚持追钱与追责并举,既要追回发放不当的补助资金,也要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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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丽颖 cn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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