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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回应渔船撞沉韩海警船:韩方无权在该海域执法(2)

2016-10-13 07:38:00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中方回应渔船撞沉韩海警船:韩方无权在该海域执法

12日,韩国海警将抓扣的中国渔船带回仁川港。

12日下午,韩国外交部做出回应。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有关人士反驳中国外交部“韩国海警越权”主张称,涉事中国渔船非法捕捞,挑战韩国公权力,海警执法是依据国际法和韩国国内相关法律采取的正当举措。该人士称,韩国海警是在北纬37度28分33秒,东经124度2分3秒发现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该海域属韩国海域。之后在追捕过程中,韩国海警快艇在超出韩国海域的地点沉没。该人士强调,韩国海警追捕非法捕捞的渔船,是依据韩中两国均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权利。

韩国MBC电视台12日称,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责韩国滥用权利后,韩国外交部举行了由高级官员参加的长达3小时的对策会议,现场“充满困惑和不快气氛”。仁川海警将按照计划于13日举行有6艘舰艇参加的“镇压非法捕鱼渔船舰炮射击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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