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勒索市委书记调查
河南省舞钢市位于豫中,隶属于平顶山市。
2016年8月底以来,一起“法院副院长敲诈市委书记”的新闻,让这个人口不足32万的县级市声名远播。
该事件主要涉及三人:当了近10年的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舞钢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跃、该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员(干警)魏德明、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三人中,王和魏是法院的同事,又是私交很深的朋友。
目前,上述三人均已获刑。
今年7月1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王跃被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跃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平顶山中院关于王跃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25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底,魏德明获刑8年半;2013年4月,祝义方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跃的上述刑事裁定书显示,王跃和魏德明还在另一起敲诈官员的案件中,指示他人给时任漯河市舞阳县县委书记秦建忠、县长刘国勤、时任漯河市委书记靳克文等发过勒索短信。
法院认定,在这两起案件中,王、魏等人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对舞钢、舞阳多名党政一把手敲诈金额达410万元。
但《中国新闻周刊》在采访中了解到,王跃和魏德明对自己的行为被判定为敲诈勒索,均有异议。
蹊跷的拍卖
王跃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魏、王二人涉及的第一起敲诈事实,发生在8年前,被敲诈的主角是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祝义方。
判决书认定,2008年7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舞储(2008)-51号土地挂牌出让。被告人王跃、魏德明假借赵兰的名义,由魏德明出面,委托韩斌参与该块土地的竞拍,魏德明向韩斌提供了赵兰委托其参与竞拍的委托书等手续。
2008年8月8日,舞钢市国土资源局中止了该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并向竞买各方退还了保证金。
魏德明以赵兰在此次竞买中遭受损失为由,让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义方赔偿损失,经常发威胁短信给祝。
魏德明的一位直系亲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舞钢市国土局对外公告,表示任何自然人都可以参与竞拍,魏德明的姑姑赵兰看上了这块地的商业价值,有意竞拍。但是,当赵兰书面委托其朋友韩斌参与竞拍时,拍卖现场有人阻挠韩斌报价。“局面一度失控,而舞钢国土局却放任这种非法阻挠行为。”
最后,韩斌只好直接喊价,并把报价单留置于国土部门后离开。报价单最终显示,赵兰所报的价格为169.7万元,远远高出对方何某报出的51.1万元。
接下来,舞钢国土局中止了该块土地的竞拍,退回了赵兰竞拍土地的保证金10万元。“他们称,中止原因是因政府工作疏忽,在拍卖公告中没有写明竞拍者要一起购买该宗土地上依法没收的违章建筑,拍卖公告另行发布。”魏德明的这位亲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7月24日,舞钢市国土局局长郑建华在接受平顶山警方询问时,称在该土地竞拍过程中,村民与韩斌等人发生冲突,场面非常混乱,还有人拨打了110报警,垭口派出所赶到现场才维持了秩序。
魏德明的上述直系亲属说,魏只是帮亲戚维权。“毕竟,舞钢市政府中止招拍挂是违约行为,给他的姑姑赵兰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魏德明在找舞钢市国土局交涉的同时,还将矛头指向了时任舞钢市委书记祝义方。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了一份2013年8月23日警方对祝义方的询问笔录。
在该笔录中,祝义方称,2008年,他在任舞钢市委书记期间,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我是舞钢法院的魏德明,土地的招拍挂你们不依规办理,违法程序,你作为市委书记一定要把这件事处理好。”
祝义方称自己看到该短信后,给分管城建的时任副市长孙希德和时任舞钢国土局局长郑建华联系,了解情况,两人都说魏德明所指的那块土地拍卖程序合法,现在已拍卖中止。
“之后这件事,我就没有再问过,后来魏德明还是不断发短信给我,内容越来越不客气。说要把我在舞钢市长、书记期间的问题反映到上级纪检部门,同时放到网上,要把我搞臭,(让我)滚出舞钢。”在询问笔录中,祝义方这样说。
就该土地在招拍挂时被中止拍卖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联系郑建华和孙希德进行求证。郑在电话中以“我已不在舞钢国土局任职和正在外地出差”为由,对该问题未予回应。孙希德始终未接电话,也未回短信。
时任舞钢市市长王新伟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2008年8月,在教育局办公室,祝义方跟我说他经常受到魏德明敲诈。当时祝说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祝跟我说,你来舞钢时间短,对你没什么,我在这时间长了,经常有人发短信威胁我,现在信访稳定压力大。”
上图:被敲诈的河南省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于2013年7月,在平顶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新城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任上落马。下图:被敲诈的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原县委书记秦建忠,于2014年11月开始接受调查。
说客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相关笔录时发现,面对魏德明的短信骚扰,祝义方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不停地物色中间人去扮演“和事佬”,试图去说服魏德明。
祝义方在笔录中称,他曾找到了魏德明的顶头上司,时任舞钢法院院长刘士浩,希望刘出面“做好魏德明的稳控工作”。“但是刘士浩回复我说,不行,魏德明这个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时答应得可好,之后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刘士浩做工作没效果。”
祝义方还找了魏德明的同学、舞钢市时任政协副主席李凯,希望他出面,劝魏德明“不要再告了”。
李凯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称,他和魏见了面,但是魏不承认在告祝义方的状。“我把这情况给祝义方回话了,以后祝义方也就没再找过我。”
不久,在一次开会时,祝义方遇到时任舞钢市长王新伟。“王也说他收到过魏德明的短信,内容也是说土地的问题政府没有按规矩办好。”
王新伟的笔录称,他曾把魏德明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说:“你是公职人员,参与企业经营是要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如果无理鼓动上访要严肃处理。这块土地也没有造成损失,政府没有理由赔偿。”但王新伟表示没有说服魏德明。
王新伟的笔录还显示,他在不久之后约见了王跃,让他做魏德明的工作。但王跃称,如果政府不赔偿魏德明,魏德明不会罢休。“我说政府不会赔偿,非经法院判决和有关部门裁定怎么赔偿?这块土地实际上也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
几经周转,祝义方最终想到了一个合适的调解人选——现年62岁的舞钢市人大原主任杨森。
杨森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回忆,2008年奥运期间的一个下午,市里召开四大班子会议,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祝义方发来的短信,内容是“你的问题我已经向中纪委省纪委反映了,不久将有上级部门对你的问题进行查实,你如果不将我的事情处理好,我还会一直告下去,让你官当不成”。
“会后,祝义方告诉我,这个短信是魏德明发给他的,他转发给我了。说魏德明经常发短信威胁他,搞得他很发愁。”杨森说。
谈到请杨森出马的原因,祝义方在笔录上解释称,杨森是舞钢本地人,威望较高,所以让他帮忙做魏的工作。
杨森找到了魏德明的上司王跃。王跃在自辩词中称:“祝义方听说我和魏德明是朋友,派杨森主任找我。众所周知,法院官员由人大任命,受其监督,我不敢也不愿得罪杨森,只得答应杨森的哀求劝劝德明。”
王跃在庭审中称,王新伟和杨森找了他七八次,说“那块地,舞钢市政府因为不便说明的原因,市政府不能卖给赵兰”。
王跃在笔录中称,“我就很纳闷,(那块地)卖给赵兰还能增加财政收入,杨森和王新伟说确实有不便之处,请赵兰体谅市政府苦衷。因为赵兰是魏德明的姑姑,我和魏是朋友,所以让我做魏工作。我开始不愿意管这事,但是经不住他们的软磨硬泡,就答应了。”
王跃称,他曾直接找赵兰做思想工作,但被赵兰拒绝。“杨森和王新伟后来表示,市政府愿意做出赔偿和道歉。”
赵兰曾向王跃表示,因为那块地位置好,如果当初竞拍成功,可以改成二层门面房,至少能赚1000万。她提出至少应赔偿其400万的损失。
王跃把赵兰的诉求告诉杨森。过了几天,杨说400万太多了,市财政紧张,最多出250万。后来,赵兰让步到350万,杨森说最多260万。
王跃在笔录中称,自己随后又找到魏德明,让其做姑姑的工作,赵兰终于同意赔偿的数目,但表示要签一个赔偿协议。“王市长不让签,说传出去太丢人,之后赔偿协议没有签。”
王跃称,赵兰给他一个账户,让他转交给杨森。“之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起诉书显示,2008年9月11日,祝义方通过舞钢市某钢铁有限公司,向魏德明提供的赵兰农行账户上转款260万元,2008年9月16日被魏德明取现50万元,交给王跃的弟弟王某甲,让其交给王跃。余下的210万元,被魏分三次转到自己账户上。之后王跃让魏德明将其账户上的210万元中的90万元,分两次转到王某甲的账户,供自己使用。
王跃的律师宋杰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政府不能直接走账,舞钢市政府通过赵兰的账户支付给魏德明的260万元,是通过舞钢中加钢铁公司的账户转给魏的。“先由这家公司把钱给魏德明,后来,财政上又以科技经费的名义,把260万给了中加公司。”
祝义方在笔录中称,他认为魏德明利用这块土地向他敲诈。“我之所以答应给魏德明钱,是害怕他闹起来,影响我的政治前途。”
发给书记的短信
平顶山中院关于王跃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8年,王、魏二人还跨市参与了一起民告官的事件。
当年,漯河市舞阳县曾发生一起因征用土地引发的民告官事件。在这起事件中,魏德明与王跃为上访户编写举报短信,修改举报信。在访民进京时,为了让人数达到群访要求,王跃还让自己的一个亲戚加入上访队伍。
平顶山石龙区法院对魏德明做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4月,舞阳县政府为建设盐化工厂,决定将舞泉镇的一个行政村,整体搬迁到舞阳县辛安镇的老蔡村,遂征用老蔡村180亩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新村,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土地3.7万元。老蔡村村民蔡国卿一家有五亩五分地,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他们一家不满补偿款标准,进而赴京上访。
一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蔡国卿的女儿蔡艳芳曾经给王跃女儿当过辅导老师,由此认识王跃。2006年,蔡艳芳在郑州某司法考试培训班上又认识魏德明,互留了电话,与魏德明也拉近了关系。“在没有就补偿款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蔡国卿一家的土地被强征。蔡艳芳便联系到魏德明求助。”
《中国新闻周刊》查阅相关卷宗时,发现一份2013年9月12日,平顶山公安局刑侦支队对蔡艳芳的询问笔录。其中有蔡艳芳找到魏德明求助的详细表述。
该询问笔录显示,2008年6月,蔡艳芳联系上魏德明,魏认为当地政府在没有土地征用文件,也违反征收程序的前提下强征土地,属于坑农事件,便鼓励蔡艳芳去维权,并建议她去告舞阳县政府。同时,魏还让蔡艳芳写了一份详细的书面情况给他。
大约两个月后,蔡艳芳与其父母和弟弟一家四口去国家信访局。“反映完情况后,舞阳县辛安镇和老蔡村领导就把我们接回去了,然后镇里和村里的人就到我家做工作。”
回家后过了一段时间,仍没有见到相关领导来找蔡家谈补偿事宜,蔡艳芳就又打电话请教魏德明。
魏德明跟她说,“乡镇里的人不当家”,让她直接给时任舞阳县委书记秦建忠发短信。蔡艳芳找人打听到秦建忠手机号后给他发短信。“大意是说,你们这些贪官违法占用耕田,我还要向上级告。”
几天后,秦建忠给蔡艳芳打来电话,让他们一家去县政府当面说。蔡艳芳喊着魏德明一起去了舞阳县政府。“商谈过程中,我告诉舞阳县领导,以后这件事可以找魏德明,我把这事委托给他了。”
为了让魏德明更加名正言顺地参与这件事,蔡艳芳还写了一个委托书,委托魏德明全权代理蔡艳芳家耕地补偿款一事。
但是,这次和秦建忠等官员的直接见面,并未就补偿款达成协议。随后蔡艳芳又找魏德明商量对策,魏让她继续给秦发短信。
蔡艳芳在笔录中称,她此后又发了三四条短信。“大意是说,你这贪官,一定把你告倒,结束你的政治生命。”
时任舞阳县长刘国勤在后来写给舞阳公安局的情况说明中,对此也有描述:“蔡艳芳采取向乡镇、委局和省市有关部门发公开信,向县四套班子成员发告状信或发短信等方式,反映我县在拆迁安置居民过程中违规占地问题,并公然敲诈索要260万元巨款。”
2008年9月17日,秦建忠收到了蔡艳芳的一条短信:“秦书记,我是蔡艳芳,以后不要派人给我谈,什么副县长、副书记都不行,县长或者你来可以。260万,一分都不能少,少一分叫你们土地局长、城建局长、县长和你都住监狱。”
同日,蔡又给秦发短信:“秦书记,我是蔡艳芳,我回来了。你什么时间有空?告你的信又印了2000份,发出去不发?”
王跃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亲笔写过一封长达30多页的自辩词。图|《中国新闻周刊》周群峰
蔡艳芳称,这些发给舞阳县领导的短信,有的是魏德明发到她手机上让她转给收信人,有的是魏德明口述让她编辑后发给有关人员。
有一次,在收到蔡艳芳短信后,秦打来电话对蔡破口大骂,称“你想活不想了”。
蔡艳芳称,“我俩在电话中吵了几分钟,然后我觉得要继续上访。”
2008年10月初,蔡艳芳和魏德明一起赴京,到国家信访局和国土部反映情况。回来后,魏德明向蔡艳芳提供了时任漯河市委书记靳克文的手机号码,让蔡给靳发短信。
蔡艳芳随即给靳发了一条,大意是说让其管好下属,不让他们胡作非为。“发完后,漯河市长祁金立(2014年12月31日,祁在开封市委书记任上落马)给我打电话说,别跟领导一般见识,秦做得不对的地方我批评他。”
在这起上访事件的幕后,也出现了王跃的身影。
王跃的辩护律师宋杰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可否认的是,王跃参与了这件事情,他指导过蔡艳芳怎么维权,还帮她修改过举报信。“把有些过激话删掉了,使其更理性。蔡艳芳一家去北京上访时,王跃还让自己一个亲戚陪同去了。原因也只是达到5人的群访人数标准,这样可以引起上级重视。”
王跃的一位亲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一审前,王跃在看守所写了一份长达30余页的“自辩词”。
在这份自辩词中,王跃不否认曾帮助蔡艳芳索要被抢土地,和安排自己的亲戚随蔡家人到京上访,还帮助蔡修改过控告信、检举信等。“但我的这些行为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2008年10月17日,受刘国勤委托,当地公证处公证了蔡艳芳发给秦建忠、刘国勤的32条短信。同日,舞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书面传唤蔡艳芳。但是,蔡艳芳并未受到任何处罚。不久后,舞阳县政府还与其达成了协议,答应赔偿其150万元。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跃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8年12月,秦建忠、刘国勤和时任辛安镇长臧建峰按照魏德明的要求,除了给付蔡艳芳家应得补偿外,又筹借150万元,转至魏德明向秦建忠提供的两个银行账户内。后魏德明把150万元中的40万元取出来交给蔡艳芳,另110万被魏德明和王跃共同支配。
秦建忠在证词中透露了这笔补偿款的来源:在舞钢大酒店与魏德明商定赔偿150万后,由臧建峰向平顶山丰麟公司董事长贾彦红借100万,臧自筹50万,具体打款由臧建峰办理。
如今,这两起“书记被法官敲诈案”中的4名当事人(两名县市委书记、两名法官),都已接受法律或党纪处理。
2014年11月18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消息,漯河市政府党组成员、舞阳县委原书记秦建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16日,秦建忠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6年9月8日,漯河市纪委发布消息,秦建忠被双开。
漯河市纪委通报称,经查,秦建忠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之机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使用公车,套取国家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推进工作进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而祝义方落马的时间,比秦建忠早一年多。
2013年7月,祝义方在平顶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新城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任上落马。2015年4月,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以其单独或通过他人受贿和索取财物2000多万元,侵吞公款45万元,并有近150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以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祝义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祝义方表示服判,不上诉。
落马后,祝义方在看守所向河南省检察院举报,称自己2008年曾受到魏德明敲诈勒索。
2013年8月14日,魏德明因敲诈勒索罪,在舞钢市钢铁公司职工医院被平顶山警方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批捕。2014年12月15日,因犯敲诈勒索罪、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最终被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2015年2月13日,王跃在回家过春节时被警方抓获。同年3月20日被批捕。2016年7月12日,因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王跃被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中国新闻周刊》发现,王跃在自辩词中,多次声称自己并没有指示魏德明参与敲诈,自己的行为也根本不是敲诈。
“在全部该案的证据中,我没有假借赵兰名义参加竞拍,也没有我如何指示魏德明状告祝义方的内容。魏德明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需要我来指示吗?我只是魏德明的朋友,既不是他长辈,也不是他的直接领导,我凭什么指示魏德明?我仅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让其息诉罢访。”
王跃称,当初那块土地中止挂牌的原因,是时任舞钢国土局局长郑建华在竞拍后,约魏德明谈话,要求魏德明在购买该宗土地时,购买该宗土地上两栋烂尾楼,被魏德明拒绝。
王跃说,国土局向外界公布的竞拍标的中,并没有那两栋烂尾楼,这违背了诚信原则,也违背了拍卖法的规定。“因为赵兰和魏德明拒绝购买那两栋烂尾楼,土地局中止拍卖,这才是挂牌中止的真正原因。由此引发赵兰和魏德明上访,完全是舞阳市政府背信弃义所致,我的调解没有违背法律。”
王跃称,在那次中止挂牌事件中,舞钢市政府有三个过错:一是疏于管理致使群众闹事;二是不再组织二次竞拍,违背《土地管理法》,直接将该宗土地授予他人;三是,在魏德明辩护律师出示了韩斌竞拍时现场最高报价169万的录音后,按照拍卖法和竞拍公告规定,理应由赵兰购得该宗土地,但赵兰未获得该块土地。
有舆论分析认为,一位是分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一位是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法院执法局干警,两人在掌握了所在地官员的把柄后,成功让两名市(县)委书记选择花钱消灾。在这个过程中,都有企业家先替政府出资,再由政府财政把钱给企业的情况。这也暴露了政府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也体现出了暧昧的官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