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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5名城管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 由陪酒女作陪(2)

2016-09-14 07:54:42  西安市纪委    参与评论()人

八、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唐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志恒、居委会主任杨郝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6月2日至2015年8月13日期间,杨郝涛违规为社区两委会干部、公益性岗位和协理员等人员,发放各类加班费和工作补贴共计120200元,杨郝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志恒作为唐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社区居委会多次违规发放加班费、工作补贴制止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何志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周至县翠峰镇陈东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6月,陈夏(现任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在为本村一组村民马全福办理灾后重建项目时,违规收受马全福赠送的3000元礼金。陈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将违规接受的礼金如数退还。

十、莲湖区西关街道锦园社区书记兼主任陈贞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和2016年春节前夕,陈贞以给社区群众发放慰问品的名义,先后挪用社区经费共计1445元,违规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西安西联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菊伟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菊伟利用职权,在公司公务车辆名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共计1724元。菊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1724元费用退回单位。

十二、高陵区渭河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孙崇贤等虚开发票违规发放考核奖问题。2015年5月,时任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站长孙崇贤和副站长骆富强,安排出纳李仙梅和时任会计罗建华将收取的本应上缴财政的河道占地补偿费9万元,以收款收据的形式计入单位收入中,并虚开吴村抢险维修发票作为支出票据,按照每人2100元的标准,用于给渭河管理站40名职工发放考核奖,共计发放84000元。孙崇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骆富强、罗建华、李仙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列支出用于发放考核奖的84000元予以收缴。

十三、西安市阎良区新兴街道计生办主任杨建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11日,杨建锋利用职务便利,在给群众办理生育登记证过程中,主动向群众索要芙蓉王香烟1条(价值250元),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杨建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杨建锋将香烟折合为现金250元归还当事人。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有了反映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来源:西安市纪委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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