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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厅官侵吞汶川地震善款 自称“收钱达到极致”(图)(2)

2016-08-20 11:19:5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在这封“忏悔书”里,她说她的早期生活并不宽裕,上有双方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育,和丈夫经常因为经济拮据闹别扭,儿子上中学的时候,想让文家碧给他买一双耐克鞋,因为太贵文家碧与儿子僵持了一个多月。

“忏悔书”写道,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文家碧觉得对家庭和儿子关心不足,使儿子最终一事无成,为了弥补对儿子的亏欠,让他的未来有充足的保障,文家碧越陷越深。

“有钱能使鬼推磨”,文家碧写道,“只要有机会拿钱,不管是违纪还是违法我都敢干,不管谁送的钱我都敢收,疯狂收钱达到极致。”

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3年,文家碧为四川文秀投资有限公司胡秀兰、吴东文建设眉山老年康复中心、眉山博爱康复医院等项目提供帮助,先后8次索取或收受吴东文、胡秀兰人民币183.04万元。

这是文家碧受贿最大的一笔。

文家碧的儿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在这份说明中,他提及了吴东文、胡秀兰与文家碧的“特殊关系”。

胡秀兰只比文家碧稍小,但一直称后者为“姑妈”,她和吴东文经常到文家碧家做客,亲自下厨,非常“入戏”。经过几年,文家碧充分信任二人,甚至从感情上已经完全将二人看做家人。

情况说明中提及,比如说某某活动或者某某接待的开支无法出账,又比如说文家碧想置换温江的房屋,但是一时间现金不够,这时吴、胡二人便会非常“识趣”地出谋划策,要么提出由他们公司赞助,要么建议用什么借口或者项目进行虚列。

文家碧的丈夫称,妻子曾带着胡、吴2人去考察要购买的房产,并带着风水先生一块过去看,没过几天,胡秀兰、吴东文就送来了30万购房款。

2011年,文家碧以其子缺注册资金为由,向胡秀兰索要人民币80万元用于购买“鲲鹏七期”信托产品。

另外,2012年,文家碧以到北京出差为由,收受胡秀兰人民币20万元;以感谢宁夏红十字会有关领导为由,向胡秀兰索要人民币25万元;以买车为由,收受胡秀兰人民币20万元。

“商机”

在红十字会的援建项目拨款中,文家碧发现了“商机”。

判决书显示,朱晓飞是四川省眉山市爱菲尔幼儿园的园长。2010年上半年,汶川地震两年后,她想为自己的幼儿园争取一笔捐资。

经过中间人罗晓娟的运作,朱晓飞的幼儿园很快得到了100万元的定向捐款。同时,她也收到了时任省红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传来的要求,需要30万元去“协调关系”。

不久,文家碧便在自己家里收到了朱晓飞的现金。她从袋子里,拿出3扎捆着的人民币总计3万元,分给罗晓娟。

此外,文家碧还得到幼儿园一定比例的股份分红,一次6000元,一次1.4万元。

某建筑公司老板金伟也以同样的方式拿到了省红十字会对岳源小学的捐建项目。作为回报,金伟在文家碧家的楼下塞给她一个装着10万元现金的纸袋子。

资料显示,汶川地震后,截止到2011年3月底,四川省红十字系统收到了60多亿的捐资。它们分别来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直接拨入、兄弟省份的转入和直接募集。四川省红十字会系统利用大部分资金开展了援建项目,据统计,总计实施援建项目4630个。

此后的一两年内,在“赈灾家庭包”采购业务上,文家碧暗示让特定的公司中标,收到好处费55万元;她将《灾后重建志》、《人道》杂志交给文某承办发行,从而定期收取本不应存在的“审稿费”13.05万元。

多位中间人在对检方的证词中亦表示,文家碧经常谋划控制招标工作,并暗示招标的利润空间大,只有找自己熟悉的人来中标,“我们才可以捞点好处”。时任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喻欣称,他会拿走其他参与投标企业的资料、样品,以帮助文家碧暗示要关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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