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情况
利用互联网组织犯罪成趋势
京华时报:文物被盗从全国来看是什么情况?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2015年,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被盗窃、盗抢案件29起,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83起。接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安全案件(事故)22起,其中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11起,文物保护单位被盗窃案件5起,接报文物收藏单位被盗案件1起。盗窃、盗掘文物案件仍然频发。当前古墓葬被盗掘、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被盗卖情况较为严重。去年,接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盗窃、盗掘案件比2014年增加了3起,河北清东陵、河南洛南东汉帝陵等帝王陵寝和河北献县汉墓、湖北马山墓群、广东唐氏墓群等重要古墓群相继发生被盗掘案件。所以说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仍是长期艰巨任务。
京华时报:为什么盗掘墓葬、盗卖文物屡禁不止?犯罪形式有哪些新变化?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文物犯罪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我国文物资源点多、面广,易遭受文物犯罪案件侵害的文物主要为分布于乡村、深山、草原、沙漠、水下的古遗址、古墓葬、石刻、沉船或者无人看护的长城、古建筑等,这些文物的保护机构不健全,看护人员短缺,保护措施不足,防范难度大;另一方面,受高额利润驱使,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作案愈加隐蔽,犯罪职业化、团伙化、智能化趋势明显,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当前出现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组织和联络文物犯罪,跨地区团伙作案,或者多团伙在同一地区同时或交叉作案等趋势。
□应对举措
文物犯罪信息跨区域共享
京华时报:面对这种新形势,在打击盗掘墓葬、盗卖文物方面如何应对?未来如何避免?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针对当前的文物犯罪形势我们正在进行深入研究。此前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海关部门,建立了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连续在全国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督办大案要案,我们设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可以共享沟通涉文物犯罪相关信息,同时,国家文物局与海关总署不断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和走私文物查缉力度,与国家海洋局、海警局开展管辖海域内联合执法巡航。前不久,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重点方向和任务,要求各地文物公安部门全面加强和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调配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不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将侦办涉及文物犯罪的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将打链条、打团伙作为核心任务。有案必破,力争快侦快破;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和共同维护好“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
京华时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在现实中如何发挥实战作用?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这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设立的收集分析研究文物犯罪信息的机构。建立了一套庞大的数据登录系统,面向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可以把已经掌握的人员、事件、文物犯罪信息录入系统之后共享,比如丢失文物、在逃人员等信息可以跨区共享。未来要进一步强化数据登录和数据分析,数据越充分实战能力越强。
京华时报:效果怎么样?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一定成果,震慑了犯罪,去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督办破获了一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比如辽宁省朝阳市“11·26”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抓获12个团伙的涉案犯罪嫌疑人220人,扣押涉案文物2063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