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香港大律师公会人权及宪制事务委员会主席黄文杰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称,参选人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是一个很复杂和涉及政治的问题,“若然佢(参选人)唔知自己签乜嘅话,你叫佢签多10份嘢佢都唔会知自己签乜”(若然他不知自己签什么的话,你叫他签多10份东西他都不会知自己签什么),他亦不信服选举主任需要确认参选人是否真诚拥护《基本法》。
黄文杰表示,若当局有证据证明参选人提倡“港独”违反了声明,可控告该人作虚假陈述,但这样亦不会影响参选人资格,若有人因此丧失选举资格,可提出司法复核或选举呈请要求重选,黄认为未必无胜算。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20日表示,有人毫不忌讳以“港独”议题参选立法会,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宪制规定,她认同选管会要求参选人签署确认书、拥护《基本法》条文的做法。参选人不签署确认书是否不能成为候选人?林郑月娥说,由选举主任决定,相信选管会决定时会考虑不同因素。
“港独”分子的闹剧一出接着一出,丑态百出。正如张晓明所指出,宣扬“港独”主张的人大行其道对香港是福还是祸?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大家都应该遵守政治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