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庭审画面
原标题:同时牵扯到周永康与令计划两大案,他是谁?
一个是曾经的正国级,一个是曾经的副国级,一个是曾经的副省级,前两者领刑无期,后者领刑13年,曾经在“互为获利”的时光里,他们或许没想到,最后在审判他们的法庭上,李春城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交集。
7月4日,在被宣布调查560天后,令计划案有了最终的定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本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中,法庭通过各种方式点名9人,分别是楼忠福、崔晓玉、谷丽萍、潘逸阳、魏新、令谷、李春城、白恩培和霍克,另外还有两位有姓无名的“隐身人”陈×和张××。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同样因为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公开开庭审理,在去年5月22日周永康案一审时,法庭也通过各种方式点了12个人的名:吴兵、周滨、贾晓晔、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李春城、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
对比上面两个名单可以发现,其中有一个人的名字在两个大案中都有出现,就是李春城。
李春城
在令计划案庭审中,法庭认为,令计划为李春城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李春城给予的欧元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
在周永康案庭审中,法庭通过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2015年4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春城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显示,李春城担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在周永康(另案处理)的授意下,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李春城是谁?
他曾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成都市副市长、市长,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
他曾在成都市长任上当选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到2007年),到十七届,他既不是中央委员也不是中央候补委员,2012年11月14日,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
他是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2012年12月6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查,这距他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仅仅只有21天时间。
当时,拿下李春城被视为十八大后打响反腐战役的第一枪,也有媒体评论称,这是要查周永康的“第一步棋”。
2014年4月29日,中纪委发布李春城被“双开”的通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春城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春城等开除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