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得到加强。2013年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食品安全法,有关部门配套制定《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多项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清理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国务院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发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共完成药品标准4368个、医疗器械标准562项。2011-2015年,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72万余件,侦破药品犯罪案件3.6万起。
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得到改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全面推进落实,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69万余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均超额完成计划预期目标。截至2014年年底,50%以上的市(地)、县(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有体育健身设施,均提前完成计划预期目标。
(五)受教育权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稳步落实。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并发布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2015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88%,初中毛入学率为10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21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加快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并对各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进行奖补。2015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2.37万所,在园幼儿4264.8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提前实现65%的计划预期目标。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得到保障。2012-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46亿元,近90%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得到政府财政保障。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1367.10万人,80%在公办学校就读,各地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截至2015年年底,已有29个省(区、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问题,共有近8万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
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12-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20亿元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2014年11月,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2012-2015年,中央投资140.4亿元,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24.4万套,可入住教师30万人。2013-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3.92亿元(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对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受益教师1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