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媒体评何韵诗事件:支持港独就别想赚大陆的钱(2)

2016-06-10 06:56:29  侠客岛    参与评论()人

但可惜,不少反对者明显“自由过了火”。他们把“表达自由”扣上了泛道德的帽子,只要反对政府就是有理,越是过火的举动,就越是能成就道德的光环。于是,政府和反对者之间就没有一个缓冲的地带,动不动就上街游行,动不动就打砸抢烧。政府平息骚乱,反对者则觉得受到了“政治迫害”,在道义上就无懈可击。

所以,一些人就在两方的激烈对峙中“火中取栗”。以受到“政治迫害”为由,赚取所谓的同情和民心。

但可惜,不是所有的民众都吃这一套。尤其是对于港台歌手来说,内地的庞大市场根本无法忽视,但内地的听众同样有自己的“政治立场”,尤其在对港独、台独这些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态度上,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无论反对派如何污蔑内地,这种民族的自信和团结是客观事实。

艺人如果想讨好本地的反对派,那就得面对内地“衣食父母”的反对,在内地的经济收益上受到损失。这不是两头卖乖的买卖。要想赚钱钱,就要尊重市场规则。企业找代言、签约工作合同,当然要考虑市场号召力,套用一句港片台词:“当我做慈善的?”想挣这份钱,谨言慎行、保持形象是职业道德,否则别指责别人“不道德”,惹毛了买家还非得强卖,挣不到这份钱就是“被打压”,这样的傲娇无人喝彩!

政治,反对可以有,而且可以表达,可以坚持,但绝不因为反对就是当然的英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言论自由”下明言“得受某些限制”,其中一条就是“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自由表达”也有边界。

美国广播公司的一个谈话节目,曾有一名儿童脱口说出“杀光中国人”,没人因“童言无忌”而原谅这个表达,美国广播公司出面向社会道歉。《公约》的“言论自由”限制还包括“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与名誉”。所以,当港台艺人说“大陆人上厕所不关门”、“就应该又来挣人民币又来X你妈”时,就是在伤害别人的感情与名誉。这算哪门子的自由?

总之,话不能乱说,饭也不会白吃,虽然到了21世纪,老话没过时。

文/独孤九段、终年无休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