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国美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减刑后,黄光裕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2008年入狱的黄光裕,已获两次共21个月的减刑。201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显示,2012年黄光裕已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将其刑期再减去一年。
昨日公布的裁定书显示,黄光裕第二次减刑最终由建议的一年缩减为11个月。
“黄光裕已主动缴纳8亿元”
此次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人民币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六十六万九千四百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出生于1969年的黄光裕,今年47周岁。1987年,他创办的国美正式挂牌。2004年,国美借壳鹏润于香港上市,黄光裕同年以105亿元财富问鼎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榜首。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当时有报道称,案情异常复杂。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媒体报道,黄光裕案与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以及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均有牵连。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30日最终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狱中获奖,黄光裕“积分”达65分
刑事裁定书称,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减刑。本院认为,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据熟悉减刑流程的人士介绍,“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是黄光裕减刑的一个重要条件。
刑事裁定书称,该犯自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2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二级严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犯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普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刑事裁定书称,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认罪悔罪书、减刑综合材料、证明、奖励审批表、计分考核材料、评审鉴定表、本院执行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罚没款统一收据等在案佐证。
新京报记者从律师处得知,目前黄光裕刑期已经过半,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假释。
黄光裕减刑大事记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
2010年8月30日法院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黄光裕被评为“改造标兵”,减刑10个月。
2015年5月有传言称黄光裕将于2015年年底出狱,后遭国美方否认。
2016年5月31日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
2021年2月16日为黄光裕减刑后应执行刑期。
■焦点
“服刑期过半可申请假释”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表示,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王忠律师说,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假释规定相对模糊,用句俗话说“认罪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规定”就可申请假释,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而减刑的规定是,判决正式生效后满一年,就可申请减刑。
“实行保外就医必须刑期过半,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等才能执行,否则在当前情况下,很难假释或监外执行。”曾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现在北京工业大学任教的王辉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没听说黄光裕患有严重疾病,不大可能走保外就医这一途径提前出狱。
不过,国美集团近几年给灾区不断捐款,黄光裕及其妻子除了缴纳巨额罚金外,也花费巨资与香港证监会达成和解,再加上其在监狱表现良好,这些都可以作为司法机关考虑假释的因素。
■看点
减刑消息曾“助”相关公司股价大涨
从2014年底开始,就不断传出黄光裕将出狱的消息。2015年5月,有媒体报道黄光裕有望当年出狱。2015年5月11日,港股国美电器(微博)大涨17%,与此同时,A股市场上的国美概念股中关村、山东金泰、三联商社均涨停。
每次这类消息经媒体和网络平台不断传出后,资本市场就会出现“黄光裕相关股”上涨的现象。对此新华社称,国美股东和相关机构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收获颇丰,成为这则消息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