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钱红、周某会于周三到服装店把钱交给吴月,周四中午或下午再到店里,吴月将兑换好的零钞按金额分发给当事人。
为防止意外,在兑换较多金额时,吴月会将钱汇入宋某指定的账户内,宋某于当天开车将换好的零钞送到吴月店中。兑换的绝大部分纸币是崭新的,以面值5元、10元为主,另有少量的1元纸币。
据掌握,吴月帮钱红、周某等团伙成员共计兑换用于制作“反宣币”的人民币零钞40余万元,其中,钱红兑换了15.5万元,周某换去16万余元。
专家:银行辟绿色通道兑换“反宣币”利用邪教触犯刑律可判死刑
“反宣币”背后是邪教的破坏伎俩。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曾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说:“有人说人民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退党’,我说这办法真好。这钱扔又扔不了、销毁又销毁不了。”至此,法轮功一直对外宣称“无私”、“真善忍”的遮羞布,再一次被自己搞得千疮百孔。
“法律不惩罚思想,只惩罚行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说:“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对于利用邪教组织组织实施犯罪的惩罚加重,除了可延至无期徒刑以外,还可以数罪并罚,判至死刑。”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货币金银处负责人说,目前,公安部门正与银行系统联手,从源头治理,遏制“反宣币”流通。凡持有“反宣币”的,可就近到银行兑换,银行将开辟绿色通道,不叫号、不排队,直接到柜台兑换“反宣币”;凡发现有在人民币上印制反动宣传标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