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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政法委书记涉受贿7000多万 多数涉房地产(2)

2016-05-16 19:25:14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起诉书还显示,蒋尊玉曾为田某红在职务升迁方面提供帮助,通过蒋某丹收受田某红贿送的“节日红包”7万元。蒋尊玉在庭上起初否认这一点,但面对公诉人“没有提供帮助为什么还收钱”的质问时,他无言以对。

庭审中,蒋尊玉多次否认为深圳市福田区博雅教育机构董事长姚建造等行贿人提供过帮助,但又承认行贿人的事是靠他“打招呼”“批文件”来搞定。蒋尊玉在法庭上承认,姚建造担任龙岗区人大代表,他打了招呼;姚建造开办国际学校,他给龙岗区教育局批文予以“支持”。但又否认通过李卫平多次收受姚建造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

警惕“腐败风险点”推动地产信息公开化

公诉机关认为,蒋尊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分反腐专家提出,蒋尊玉不少腐败行为都和土地、旧城改造相关,这警示必须有的放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尽快查缺补漏。

“领导插手工程现象仍时有发生,除人为因素外,现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监管制度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位干部建议,必须全面实施国土房管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通过建立市场诚信“黑名单制度”等办法,从技术上、制度上减少围标、串标等市场违法操纵行为,推动重大项目招投标实现全自动、全封闭。

一位办案人员认为,国土规划等部门过手的项目动辄数十亿元、数百亿元,其岗位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权力制约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建议加强对国土房管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和重点岗位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推进重大决策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严格控制廉政风险。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张浩认为,当前一些城市土地资源极其紧缺、旧改蕴含巨大经济利益,是诱人犯罪的“肥肉”。曾在市区两级规划国土部门工作近十年的蒋尊玉深谙土地审批制度及其漏洞,他的许多行为都有“借经济开发之机行谋取私利之实”的嫌疑,应根据相关案情吸取教训,加强对旧改项目中的“腐败风险点”制定对应措施,防止领导干部在这一领域“前腐后继”。(完)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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