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良宇、周永康、令计划三人为啥都在天津审?
“政事儿”注意到,审理周永康案的司法机关跟令计划案相同,也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陈良宇案,也是由天津市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分别是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最高检通报: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官方披露的上述信息表明,令计划将于近期被押上审判席。审理令计划案的司法机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政事儿”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5名副国级及以上官员被押上审判席: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薄熙来和周永康。5人中,审理周永康案的司法机关跟令计划案相同,也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陈良宇案,也是由天津市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分别是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周永康案
公诉人之一边学文一年内两次升职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周永康案的审判长为天津市一中院副院长丁学君,“第一公诉人”为时任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的边学文。
公开履历显示,丁学君生于1965年10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法律硕士学位。2014年由天津市一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岗位,升任天津市一中院副院长。天津市一中院官网显示,该院审判委员会由15人组成,担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丁学君排在第五位,在其前面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志萍和三名副院长。
有媒体报道称,消息人士透露,丁学君平日里非常低调,在外界眼中甚至“有些神秘”。“政事儿”也注意到,天津市一中院官网显示,关于丁学君的最近一条信息还是今年1月26日,丁学君出席了2015年度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并讲话,要求“在新的一年,要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抓手,带动庭审水平取得进步,推进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刑事司法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刑事速裁制度的适用力度,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贯彻司法改革总体要求的同时,要注重青年法官的培养,充实刑事审判队伍,助力刑事审判事业长远发展”。
边学文是名“70后”,生于1972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科班出身。2008年,他从副科级助理检察员,被提拔为公诉处副处长,成为当时天津检察系统里最年轻的副处级干部;2014年,在天津市委提拔任用的局级干部中,他是唯一一个“70后”副局级干部。
最高检旗下检察日报曾如此描述边学文:说边学文是天津市检察系统的“传说”一点儿也不夸张,连续三年蝉联天津市十佳公诉人第一名,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曾被破格提拔为全市检察系统最年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参与了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受贿案等一系列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陈良宇案
审判长董晓新在原任上到龄退休
2008年4月11日,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陈良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陈良宇案的审判长是时任天津二中院副院长的董晓新;公诉人之一是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检察长张平发。
可查询到的信息,都没有董晓新、张平发的年龄、学历等个人履历资料。
董晓新于2003年9月被任命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9月,被免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平发于1999年起任天津市检察院一分检副检察长,2007年任天津市检察院二分检检察长。2010年转任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3年被免去该职务。
据“政事儿”了解,董晓新、张平发都是到龄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官媒称为天津市检察系统“传说”的边学文,也参与了陈良宇案。
据天津当地媒体报道:边学文连续3年(2004年-2006年)荣获“天津市优秀公诉人比赛冠军”,初露锋芒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和二分院经过慎重考虑,让他参与办理了几起在全市和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这其中就包括陈良宇案。陈良宇案中有40多个重点、难点问题,边学文会同专案组挨个问题深入研究,重新找到三个主要证人复核取证并录像,出庭公诉时形成了十几万字的论证材料,取得了良好效果。
天津市一中院
先后审理两名副国级以上大老虎
此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令计划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表明,在改革开放后落马的5名副国级及以上大老虎中,天津市一中院负责审理两名大老虎:周永康、令计划。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12月31日,现任院长蔡志萍是名女性,公开履历显示,她生于1965年10月,天津市人,1983年参加工作。据天津西青法院官网显示,2009年,时任天津西青法院院长的蔡志萍,在南开大学被授予大学硕士学位,是该院“第一位在职攻读的双学历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蔡志萍拟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调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两月后,蔡志萍履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政事儿”注意到,十八大以来,天津市一中院屡有改革举措:开辟绿色通道,案件审毕法官和律师可互评;院领导亲审疑难大案等等。今年3月22日,最高法旗下人民法院报还刊文报道了该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称该院一把手蔡志萍带头办案,去年一年里共办理了2起刑事案件和5起民事案件;在“一把手”的亲自带动下,院、庭长等审判精英重回审判一线,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