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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回访 魏则西主治医师狂删微博(4)

2016-05-04 08:18:5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一政策源头可追溯至2000年,在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根据意见,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的,要求停办,也可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依然被明令列入政策禁区。

3公立医院同社会资本合作如何监管?

“魏则西事件”引发的关注和热议,给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带来哪些警示与启示?蔡江南表示,首先,公立医院和民营资本合作一定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同时,政府部门在监管上也面临很大责任。“‘魏则西事件’可以看出政府缺乏医疗领域的跨行业监管,这个漏洞需要引起警惕。”

王健康也指出,对于社会资本要有精准化的管理与监督,要进一步落实对医院的年审、校验,发挥医管会的作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目的在于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能反而增添百姓的就医负担与看病风险。”

4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哪些合法?

截至目前,各地对于医疗领域“公私合作”已有多种形式的尝试,包含“院旁院”、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等。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属医院开展的医疗合作形式中,涵盖委托管理、技术合作、医疗联合体、特许经营、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

北京市医管局表示,北京市属医院共开展医疗合作项目有144个。在近期公布的医疗合作相关办法中指出,北京市属医院开展“医疗合作”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市属医院优先与非营利性的基本医疗机构,精神、传染、妇儿、中医、康复与护理类医院,以及津冀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蔡江南介绍,对于公立医院ppp模式,“患者可以清楚地看到,民营医院会挂出独立的牌子。当然,双方也可以有合作,但前提也是建立一个与原来公立医院品牌不同的机构。”

蔡江南指出,如果是“科室外包”,患者到公立医院就医时,是属于完全“不知情”的情形。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采写/新京报记者温薷 信娜 李相蓉 赵力 王卡拉 实习生戴轩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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