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主恩,男,1957年8月14日出生。2014年6月25日,被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2015年8月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8月4日取保候审;2015年8月16日,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9月18日,章主恩被依法逮捕。
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22日,以新洪公司、章主恩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145件,这其中最大的债主是南昌百货总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
原来,国恩大厦最初由百货公司兴建,但百货公司欠下巨额债务,工程陷入停顿。1998年新洪公司介入,与百货公司合作,工程得以续建,但也因此埋下了纠纷的种子——百货公司的债主们申请执行的财产指向了国恩大厦裙楼的1至3层,而新洪公司坚称自己对该楼层具有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双方签订的联建合同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按合同约定,案涉裙楼1至3层属百货公司所有。
在国恩大厦所占产权是百货公司最大的资产,所以公司将最大的宝押在了这里,所有的职工也充满了期待,但至今十多年过去了,新洪公司都没有将房子交给百货公司。
章主恩长期霸占百货公司资产,致使其无法继续经营,1600多名职工无依无靠,苦不堪言。10年来职工由此不断上访,其中四五十个人两次冲进市人大会场,先后到省委省政府等机关上访20多次。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苏荣刚出任江西省委书记时信心满满,甚至还曾亲自包案处理百货公司的重大信访件,但百货公司和执法部门反映章主恩种种违法犯罪的问题,苏荣也未予以必要的重视。
除了百货公司外,比例最多的债主是购买了房子的业主。
在2004年5月,16名业主从章主恩的新洪公司,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分别买了国恩大厦中的酒店式公寓,并返租给章主恩的公司来统一经营,每年向业主支付租金。但是,至今没有一个业主取得房产证,且从2008年前后再也没有收到租金。
对于主张退款或交房的业主,章主恩以各种方式方法推脱,同时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业主报案,致使很多业主因为害怕章主恩报复,而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章主恩还不断导演自杀等闹剧施压法院。2015年8月12日,章主恩、蒋绍华、陈桂林等十多人携带农药与标语来到新华社江西分社大门口。他们喝了或涂抹了一些农药后躺在门口草坪上,又对现场拍照后才离开。
早在2011年6月21日,章主恩等人在南昌火车站广场附近一家酒店第28层欲跳楼自杀,持续4个多小时。《江南都市报》以“跳楼‘跳’4小时,消防吃不消了”为题作了报道。
国恩大厦的业主陈丽萍说:“章主恩养了一条很大的狼狗,有人上门讨债便放狼狗咬人,我们哪敢惹他啊!”
此外,章主恩还不断网上造谣,诽谤他人,以达到赖债不还的目的。2007年8月,章主恩因急需资金向某民营企业老板黄河水借款280万元,到期后未能归还一拖再拖。黄河水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案件到了执行期间,章主恩的电话打不通,上门送达法律文书也找不到人。“可在此期间,新浪、百度等诸多网站,连篇累牍载出如《一张未支付便条就搞了上千万》等之类的网文,署名都为新洪公司或章主恩。这些网文中,他反倒称我为‘诈骗犯’!”黄河水气愤至极。
正在服刑的刘建军对此很不解,说章主恩一房多卖,采取黑社会手段阻挡别人接管、使用自己的物业,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债权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有的人被他搞得倾家荡产。章主恩这么多年违法犯罪,并且涉黑,却一直得不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