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1]
常外校区建设是否存在程序不当?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常外新校区的环评报告仅提及污染场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但未明确提出,学校搬迁应在污染场地修复完成以后。此外,央视新闻的报道还称,该环评批复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但学校奠基施工的时间却是2011年8月21日,学校施工时间比环评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多月,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
对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环评专家彭应登表示,如果确有“未批先建”的行为,那说明环评作为环境保护最后一道关口没有把住,相当于走了形式。
他表示,学校的环评,一方面同样要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对外界产生污水、噪音等污染,另一方面也要看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是否对其产生影响,如果周边有重大污染源,污染风险大,环评报告则应该给出此地不适合建设的结论,从选址上首先遏制环境污染给人体带来的影响。
从常州市官方公布的由常州新北区环保局立项审批的常外建设环评报告看,报告承认,污染场地开展修复后,会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建议修复时,“加强防护和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过,该报告结论认为学校选址合理。
另有媒体消息说,常州市政府称,2012年,学校在得到环评批复等文件后提出了规划选址申请,学校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5年7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符合招投标程序。
[追问2]
污染土壤修复会否造成二次污染?
从家长反应和媒体报道看,学生生病的时间伴随着污染土地的修复过程,而官方也承认,修复过程中产生了“异味”,并对此予以整改。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表示,修复过程中,如果有很多挥发性的物质,动土挖走后,不仅成本很高,也存在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不过他表示,一般土壤修复方案中有专门的防护措施,对周边的居民,特别对施工工人等都有防护,以防修复过程中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
高胜达说,学校本身的环评报告并不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但土壤修复工程需要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评估,但在目前,环评制度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制度之间,在目的、方法、适用法律、工作人群等各方面都存在矛盾和模糊之处。
此外,他表示,此前也曾出现过污染土地危害人体健康的例子,但都属于污染土地建设范围内的影响,而目前对污染场地的评估也仅要求在土地本身之上,而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应该对污染土地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等多大范围进行评估。
高胜达表示,此次常州“毒地”事件更加显示了国家应加快土壤污染治理的立法速度。
[追问3]
学生健康与污染地块是否直接相关?
在此前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学校有近500名在校生出现身体异常,有家长怀疑与旁边的污染地块有关。
对此,马勇认为,要去确认污染事实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其难度是相当大的,即使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这也是最难的一块,而如果是癌症等疾病,确立其因果关系就更难了。
高胜达表示,土壤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可以是多途径的,污染物可能会随着地下水发生迁移,“这就要看是不是流向学校的方向,学校是不是还采地下水”,此外,即使没有农作物,污染物中如果有的物质如一些农药、化工类是挥发性或半挥发性的,也可能会释放出来,通过呼吸对人体带来影响。
不过,他说,到底是否是污染土地对学生的健康造成了影响,通过什么途径,影响有多大,关联有多大,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课题来进行分析,“可能有一些污染物,和学生身体出现的异常症状有一定的吻合度,但具体有多少关联关系,还是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毕竟这涉及责任的问题”。新京报记者金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