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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价破四万 政府急出新政降温:严禁开发商捂盘(2)

2016-02-28 09:46:19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南京楼市火爆,2月27日,千余购房者组团看房。

第三招:维护买房人的知情权,多种举措抑制开发企业透支房价预期。

南京房产局负责人表示,随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契税、营业税下调等系列政策出台,南京大量购房需求在短期内集中释放。国内大量开发企业看好南京市场,土地竞拍激烈,地价屡创新高,这些都将提升房价预期。此次《意见》提出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

“物价部门根据《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商品房(资料、团购、论坛)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政策,维护买房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现场公示销售价格,同时公示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配套情况等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以及优惠条件和优惠幅度。销售时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的方式诱导购房者。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反映强烈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和楼盘,及时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掌握房价真实信息,督促开发企业根据城市和经济发展,以及居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依照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防止提前透支价格预期,造成房价虚高。

同时,对库存量较大的区域和楼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统筹申报价格,理性定价,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另外,开发企业是否能将毛坯产品改为精装产品,将由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确定。如能改为精装产品,在南京目前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在销售现场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除了这三大招之外。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南京市今年年内新开工400万平方米保障房,整治180个老旧小区,提高城市居住宜居性;同时,为化解该市部分地区较高的房地产库存,将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将市场存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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