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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阿玛”张铁林代言企业被曝陷19亿兑付危机(2)

2016-02-17 13:33:16  中国经营报    参与评论()人

  曾被质疑非法集资

实际上,此次鑫琦资产风险暴露或许在2014年就已经初现端倪。当时就有媒体曾质疑过鑫琦资产在房展会上半价卖房捆绑理财,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具体而言,就是鑫琦资产名下拥有多处房地产项目,购房人可以与鑫琦签订民间协议,并到公证处以公证的方式花房价一半的价钱获得房屋一年所有权,在此期间购房人可以向鑫琦获得一定的收益。以市场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购房人可以用50万元购买一套房子一年的所有权,且每年可以获得50万元13.2%-15.6%的收益,即年收入为6.6万-7.8万元。

对于该模式给鑫琦资产带来的盈利,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开发商有融资需求,因此开发商将项目卖给鑫琦,并向其缴纳每年20%-24%的利率,同样是一年后,赚取利息的鑫琦会将房屋返还给开发商,并将本金赎回。“开发商的房子是由鑫琦资产以公司名义购买,双方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双方的协定,开发商一年后还利息拿房子,而鑫琦则是还房子、挣利息、拿本金。”

由于当时推介的项目中包括知名房地产企业绿地集团,因此该媒体记者随后向其求证,但却被对方否认参与其中。基于此,有业内人士指出,首先,开发商一旦无法还款,鑫琦的资金链就会断裂,也就无从谈起向购房人提供高额回报了;其次,如果鑫琦与开发商之间并无借款合作,那么鑫琦更多的是在通过向购房人集资做短期融资,其还款能力值得怀疑;最后,如果遇到变数后,即便购房人手中有公证书可证明其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但是如果鑫琦与开发商之间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没有进行网签备案的话,所有权还不属于鑫琦,鑫琦与购房人的协议也就等于作废。

此外,法律界人士亦认为,单从操作模式上看此类产品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可能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表示:“目前还并不确定鑫琦与购房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具体内容,不过一旦涉及上述行为就涉嫌违法,因此购房人应谨慎交易。”

(责任编辑:张晓伟 C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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