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然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1976.06—1979.05辽宁省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干部、副站长;
1979.05—1981.10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畜牧局草原站副站长;
1981.10—1983.11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畜牧局副局长兼草原站站长;
1983.11—1986.02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副旗长,旗委副书记;
1986.02—1989.03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旗委副书记、旗长;
1989.03—1990.0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副市长;
1990.02—1995.0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5.01—1998.0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1998.04—2001.09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其间:1996.05—1998.05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9—2003.0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1.03—2002.01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3.01—2003.0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书记;
2003.06—2004.0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2004.04—2004.09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09—2004.1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2004.12—2011.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2011.12—2012.02待安排;
2012.02—2013.0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2013.03—2015.06,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孙清云
陕西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清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历任中国青年报编辑、记者,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科级、副处级干部,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山东省人才开发中心正处级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综合二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副厅级秘书兼秘书一室主任,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
1994.10——1998.12,国务院办公厅正局级秘书;
1998.12——2000.10,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0.10——2002.01,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
2002.01——2002.04,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2.04——2006.07,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6.07——2012.06,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2007.02——2012.02,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2——2012.05,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2012.05——2012.06,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
2012.06——2015.01,陕西省委副书记;
2015.01——2015.03,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2015.03——2015.11,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
(是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十、十一届省委委员、常委,陕西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届市委委员、常委,西安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