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无期。但他记忆力惊人,曾在狱中写举报信交待多人违法违纪行为。据《
中国经济周刊
》报道,知情人士透露,“列举了300多人,谁什么时候送给他什么东西,他又曾经给谁送过什么东西,都记得一清二楚,最后把很多人都供出来了。”
300多人,算是重大立功吗?
根据最高院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但是,“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政知道此前提到的沈培平,就是“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这样看来,类似沈培平一样的大官儿提供的线索,可是很重大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