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对派的误导下,部分网民仍对修例存在误解。事实上,新修订的草案加入六大豁免范围,包括戏仿、讽刺、滑稽、模仿、评论时事和引用,只要网民改图、改歌二次创作时符合六大豁免范围,并不违法。修订首要目的是打击电视机顶盒的侵权,目前无法例可打击小盒子收看未经授权的好莱坞电影、电视剧等,希望尽快堵塞漏洞。因此,修订是为了保障网民,并非打击网民。
特首直言“拉布”无用
鉴于去年11月底“占中”期间有人网上讹称“立法会将审议网络23条”,而发生激进分子打砸立法会大楼事件,香港警方高度重视这次由激进组织幕后操控的活动,正评估有关集会的各种可能性。据香港《星岛日报》7日报道,特首梁振英直言,议员“拉布”于事无补。他以创新及科技局的成立为例子称,立法会为此“拉布”3年,令香港损失3年时间做相关工作,但创科局最后仍然通过。负责条例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香港的版权法例落后了十多年,本次修订只是更新条文,不希望因此变成政治运动。立法会主席曾钰成7日还决定,将泛民议员提出的超过900项修正案大幅削减至52项,并考虑加强当天立法会的保安措施。
另据香港商业电台报道,由电影、音乐和电视广播公司等组成的香港版权大联盟,则促请立法会通过“版权条例”。该组织称,盗版侵权蚕食创意产业,严重威胁行业生存,而草案保障知识产权和表达自由,不是所谓的“网络23条”,不应再拖延。香港《文汇报》7日评论称,香港一直是亚洲区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和交流的重要平台,但香港版权修订已经落后于世界潮流,如果因激进反对派“拉布”和冲击令修订再延宕下去,对香港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都极其不利。文章说,香港已进入后政改时期,不能再把精力耗费在不该耗费的地方,更不应该陷入无休止的政争而错失发展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