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笔行贿款的来源上,公诉人表示,商人供称该款项系以工人工资名义套取。朱明勇认为不能轻信口供,应该调取工资发放记录进行核实。但公诉人称这样穷尽证明的方式是不合理的。
朱明勇质疑称,商人所供述的行贿地点,比如老树咖啡馆,在2007年才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但商人所供述的在该咖啡馆的行贿时间却早于2007年。这类口供显然存在问题,不能采信。
易延友还表示,如果法庭既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又不让证人出庭接受询问,口供的质量难以保证。
证人“反水”再“反水”
记者发现,与上一轮庭审相比,此轮庭审最大的变化就是出庭证人出现“再反水”。对该证人的质证时间是举证质证阶段中耗时最长的,花了5个小时左右。
出庭证人是本地商人胡彪斌,他也曾是江西省政协委员。他被指控向周文斌行贿100万元。他在供述中承认其令出纳取出100万元现金送给周文斌。
朱明勇告诉记者,在上一轮庭审中,律师申请了不少证人出庭,法庭同意了6个,最终只有胡彪斌一个人出庭作证。
“胡彪斌当庭说他没有行贿。”周文斌的家属感到意外,胡彪斌称,他发现所谓100万元不是提取现金,而是与其他公司的转账,所以他才有勇气出庭作证,表示自己受到刑讯逼供。
这一次,胡彪斌再次“反水”。他称自己向周文斌行贿100万元,现金是从自己的铁皮柜里拿的备用款,但记不清款项来源。
这已是他关于此次行贿过程的第三个版本。胡彪斌称,应以此次说法为准,之前在检察机关的供述、上一轮庭审的说法,均是“记忆故障”。
朱明勇质疑,就算胡彪斌给检察机关的供述是“记忆故障”,但他的出纳却也持同样说法。不可能两人同时出现相同的错误,又同时改回来。
在朱明勇的追问之下,胡彪斌承认,2013年在检察机关调查期间,他至少在讯问室待了20几天。讯问室没有床。
追问之下,他还承认,与上一轮出庭作证时自己是自由的状态不同,目前自己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几处房产也被查封。他的弟弟也曾被采取强制措施。朱明勇认为,由此可见,胡彪斌此次出庭翻供是被迫的。
追问期间,公诉人多次打断辩护律师的提问,认为存在诱导、重复提问、扰乱证人思维,并表示“如果问题与案件无关,证人可以不回答”。
相比之下,公诉人对胡彪斌的问话简单许多。胡彪斌接受公诉人询问时表示,自己重新出庭作证是因为家人给他打了电话,让他回国把事情“说清楚”。
庭审被要求更开放
此轮庭审的法庭可容纳60余人,比上一轮庭审可容纳两三百人的审判庭小了许多。法官的解释是,这次使用的法庭能与江西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等上级部门的视频系统连接,上级可以远程观看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