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北京故宫博物院每天游人如织,一名摄影师近日却成功在故宫里避开人潮,为女模特拍摄一辑三点全露裸照,尺度之大引起网友争议。
针对网友“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质疑,摄影师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
故宫裸照引网友争议
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在网络流传。一位年轻的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其中一张照片中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
这组网络热传的照片,引起了巨大争议。照片最早由微博名为“WANIMAL”的博主发布,5月17日,他发布了标签为“我在故宫博物院”和“我在庆陵(明十三陵)”等多张照片。
照片经媒体转载发布后,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拍得很艺术,但更多网友表示质疑。“故宫允许么?”还有网友认为故宫代表了中国文化,在如此庄重的地方拍摄裸照,是对中国文化的亵渎。
摄影师称“被误解”
面对网友的质疑,网名为“WANIMAL”的摄影师在其个人微博上公开回应,“拍裸照,完成创作不是什么新鲜事”,并称“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
新京报查询其个人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现,WANIMAL本名王动。其微信公众号介绍,王动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舞台设计专业,如今在美国继续学习。其表示“网上只发人体,不发其他。”但同时强调“人体摄影不是全部。”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其作品地点遍及北京、香港、波士顿等多地。
王动在微博上自称是场景设计师,在美国留学也是场景设计专业。“职业本能告诉我应该在环境里创作。我进行我的创作,没有影响到任何人。”他表示自己的作品在国外发表,也发表在专业的行业领域平台。但具体是何平台并未透露。
截至昨日22时,故宫方面和摄影师本人都未对拍摄裸照一事回应新京报记者。
焦点
故宫拍裸照是否违法?
律师称若故宫知情、限定拍摄地点、未扰乱公共秩序时不涉违法
平日里游人如织的故宫,在王动的镜头下只有裸体模特一人,不少网友疑惑,照片是如何拍摄的。
不少网友直接在微信上@故宫官微进行“举报”,但截至昨日,其官微无回应。
拍摄者王动则在微博上隐晦表示:“难能的事情才可贵,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故宫拍摄裸照是否涉嫌违法?对此,律师及相关专家表示,对其性质判断主要在于故宫管理部门是否知情。
律师刘昌松表示在故宫拍摄裸照的行为从艺术上来说不好定性。作为公共场所而言,若摄影师和模特拍摄时故宫方面并不知情,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对公众造成视觉猥亵,属于违法行为。
他表示,如果故宫方面知情,那么故宫作为公共资源为何对私人开放有待商榷。但限定拍摄地点、未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拍照行为不涉违法。
是否会记入“旅游黑名单”?
专家称最重要的是判断其性质是否为艺术创作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了游客六类不文明行为将“拉黑”。其中提到“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行为将会被记入“游客黑名单”。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在名胜古迹故宫拍摄裸体照是否会被“拉黑”?旅游专家刘思敏认为,故宫拍摄裸照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是要判断其性质是否为艺术创作。“肯定其艺术创作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有管理部门的批准,二是是否有专业的团队组织。”他表示,艺术创作的尺度不好限定,也没有固定的禁区,不能简单地用世俗的眼光判断和要求。如果摄影师是经过故宫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与专业的团队在故宫未开放时拍摄照片,出于创作需要与文物有限地接触一两次,能够允许。对待人体摄影的艺术创作,要用宽容的眼光看待。
但如果摄影师没有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擅自在开放的公共场所拍摄,极有可能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属于不文明行为。对于是否会被“拉黑”,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旅游专家刘思敏表示,国际上对于名胜古迹里人体摄影行为多为入乡随俗的态度,有的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的国家靠道德约束行为。
刘思敏表示,在我国,可供人体摄影参照的旅游和文物的相关规定目前还没有,只能依靠《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共场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进行约束。
骑坐螭首是否损害文物?
专家认为骑坐文物行为不当,不利于文物保护
作为明清皇宫的故宫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在王动拍摄的多张照片上,女模特倚靠在石栏上,甚至骑坐在螭首上。
明代帝陵研究会会长胡汉生认为,古建筑属于不可移动文物,需要好好保护。
他介绍,螭首是古代建筑石作制度中的主角之一,一般是安放在台基的端口转角处,主要是为了稳定望柱,兼具排水的功能,同时也是建筑上的装饰构件,因为造型像龙,能体现皇家礼制建筑的雄浑大气。
故宫的螭首距今已有600年左右的历史,由于年代久远可能有裂缝,绝不允许攀登和骑坐。他表示,照片中模特的行为是对文物的破坏,“穿着衣服都不能攀爬,更别说裸体骑上去”。
“越是有影响的艺术家,越需要自律。”浙江传媒学院摄影系系主任李华春说,不能为了艺术忽略别人的感受,而要考虑社会舆论导向。“如果说没有影响到任何人是不可能的,肯定会有间接影响。”他表示,在故宫等公共场所进行人体摄影是可行的,但是应当有所限制,“在庄重的地方拍摄更要慎重。”如限定环境场合,避开有老人、小孩等不适宜观看的人群。拍摄也需要限制,不应该触犯道德和法律。李华春认为,在故宫拍裸照骑坐文物的行为不当,如果出现盲目的追随者,不仅不利于文物保护,对艺术圈的良好发展也无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