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防御战略方针
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军事战略思想的基本点。在长期革命战争实践中,人民军队形成了一整套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坚持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的统一,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并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对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的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1993年,制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为军事斗争准备基点。2004年,充实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把军事斗争准备基点进一步调整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根本利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决定中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的内涵。根据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形势任务要求,坚持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与时俱进加强军事战略指导,进一步拓宽战略视野、更新战略思维、前移指导重心,整体运筹备战与止战、维权与维稳、威慑与实战、战争行动与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注重深远经略,塑造有利态势,综合管控危机,坚决遏制和打赢战争。
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调整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根据战争形态演变和国家安全形势,将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局部战争上,突出海上军事斗争和军事斗争准备,有效控制重大危机,妥善应对连锁反应,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统一和安全。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创新基本作战思想。根据各个方向安全威胁和军队能力建设实际,坚持灵活机动、自主作战的原则,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运用诸军兵种一体化作战力量,实施信息主导、精打要害、联合制胜的体系作战。
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优化军事战略布局。根据中国地缘战略环境、面临安全威胁和军队战略任务,构建全局统筹、分区负责,相互策应、互为一体的战略部署和军事布势;应对太空、网络空间等新型安全领域威胁,维护共同安全;加强海外利益攸关区国际安全合作,维护海外利益安全。
实行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坚持以下原则: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军事斗争准备,预防危机、遏制战争、打赢战争;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战略态势,坚持防御性国防政策,坚持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领域斗争密切配合,积极应对国家可能面临的综合安全威胁;保持维权维稳平衡,统筹维权和维稳两个大局,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周边安全稳定;努力争取军事斗争战略主动,积极运筹谋划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军队建设、改革和发展;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发挥联合作战整体效能,集中优势力量,综合运用战法手段;立足应对最复杂最困难情况,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妥善应对、措置裕如;充分发挥人民军队特有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重视战斗精神培育,严格部队组织纪律性,纯洁巩固部队,密切军政军民关系,鼓舞军心士气;发挥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坚持把人民战争作为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拓展人民战争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战争动员以人力动员为主向以科技动员为主转变;积极拓展军事安全合作空间,深化与大国、周边、发展中国家的军事关系,促进建立地区安全和合作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