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的判决书还显示,2009年至2010年间,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査处,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由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市二中院以行贿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
昨天,法院对丁书苗二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20年,没收财产2000万,并处罚金25亿元。
为何合并刑期为20年?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以丁书苗犯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庞理鹏介绍,根据刑法对数罪并罚的规定,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各罪所获有期徒刑刑期)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法院可能是在对其犯罪性质、情节等综合考虑后作出的20年有期徒刑判决”。
25亿罚金如何执行?
昨天,丁书苗还被法院判处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相关负责人称,丁书苗被控制后,其行贿犯罪获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和非法经营犯罪的违法所得,已基本被追缴。
判处罚金会考虑偿还能力
庞理鹏说,25亿应该是新中国成立后法院对个人开出的最高罚金。丁书苗违法所得被追缴,不会算在罚金之内,“违法所得本来就不是她的钱,罚金是惩罚性的”。
庞理鹏表示,丁书苗被没收个人财产和被处罚金,均属于财产刑。根据案情分析,丁书苗在行贿罪部分获了很多利,区别于受贿,无法认定这些钱来源和关系,“法院之所以会对其犯非法经营处以罚金,一方面可能是考虑到其非法获利数额及其缴纳罚金能力,一方面则可能是根据案件严重性、出于对其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法院在作出罚金决定时,也会考虑她的偿还能力”。
可拍卖罪犯财产缴罚金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称,有条件的罪犯,一般都要一次性缴纳罚金。如果实在缴纳不了,可以分期缴纳,或者用名下的财产(住宅、车辆等)拍卖后缴纳。如果罪犯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一次性缴纳,法院可随时发现随时追缴,只要发现可以追缴的财物,都可以拍卖,但同时也要考虑一些情况,“比如说罪犯有要抚养的婴儿,或因拍卖仅有住宅,造成罪犯家人无法居住”。
此前,中国法院系统也曾开出过亿元罚单: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获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股市黑嘴”汪建中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7年罚金1.25亿。今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罚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30亿元,成为迄今为止中国法院开出最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