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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军训冲突:女生"调戏"教官 班主任怂恿闹事(5)

2014-08-27 07:46:0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受伤者在医院接受包扎治疗。

    ■观察

    “军训冲突”连续发生暴露出什么

    近期数起与军训相关的事件发人深省,以国防教育、培养意志为初衷的军训,如何防止“好经被念歪”?

    根据我国《国防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而高中、职业院校和高校则需要开展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军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学校借机乱收费搞创收;有的军训教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了军训教员打骂、体罚学生等情况。

    湖南龙山25日的官方通报称:因为“互动不愉快”,预备役人员担任的教官与军训学生发生冲突。

    针对此,有网民提出,非现役军人具备担任军事教官的资格吗?记者查阅发现,目前,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规并未对军事教官的资质做出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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