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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卡”
绿卡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俗称,是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他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我国从2004年8月开始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对在我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我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中国绿卡”。由于“门槛较高”,截至2012年年底,获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只有近6000人,不到60多万外籍常住人口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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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是有序实现转移人口市民化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认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要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 落户城市是否更加容易
随着《意见》的公布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各地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落户政策和方案。不少人关心着同一个问题:今后落户城市是否会更加容易?落户又需要哪些条件呢?
我国幅员辽阔,城市数量多,从几万人的小城镇、十几万人的小城市,到几十万人的中等城市,再到几百万、上千万人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城市规模差距很大。因此,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搞一刀切。总的来看,各类城市有着不同的落户条件和要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来说,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只要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中等城市来说,将有序放开落户限制。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参照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二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对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对大城市来说,落户条件总的来说是放宽,但不同规模的大城市之间也存在差别: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以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为前提,合理放开落户限制;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为防止放开户籍导致人口急剧膨胀,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对落户条件作出比较严格的规定。大城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对特大城市来说,由于人口过度集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不堪重负,人多、房贵、车堵、空气污染等“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所以必须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进城落户进行严格调控。
也要看到,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经济发达、就业机会多、公共服务水平高,落户需求一直“高烧不退”。设置一定的落户“门槛”,并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要坚持“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原则,合理有序引导落户。一是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近年来,天津、广州、深圳、宁波等地探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下一步,应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一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熟一批落户一批。二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对于暂时不能落户城市的常住人口,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其逐步享受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最终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特大城市要科学定位、加快转型升级、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引导人口有出有进,努力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
长期以来,户籍犹如横亘在城乡、地区居民之间的一块坚冰、一堵高墙,阻碍了人口的正常流动与迁徙。而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户籍制度改革正破浪前行,坚冰开始融化、高墙逐渐拆除,亿万群众的追梦之路将越走越顺畅、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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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镇)数量和人口规模
截至2010年,我国10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有6个,500万至1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有10个;300万至500万人口的大城市有21个,100万至300万人口的大城市有103个;50万至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有138个;50万以下人口的小城市有380个;建制镇有19410个。
问与答
问:什么是积分落户?
答:积分落户,是指一些地方通过设置一套指标体系,对外来人员落户本地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即可申请落户。目前,天津、上海、宁波、武汉、广州、深圳、珠海等地都探索建立了积分落户制。如深圳,指标分值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和减分指标6部分组成,总分值250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满100分即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