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对于部门支出预决算差异问题,有人认为这是预决算执行中存在随意性,缺乏严肃性。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韩杰:实际上预算经过人大审议批复,反映的是当年的财力和部门项目编制安排的情况。部门决算不仅包括当年安排的资金,还包括上年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年度中的中央追加资金,年度新增事项追加资金等,二者存在差异是客观的,简单比较二者差异的结论是不够全面的。问题关键则是公众应关注预算执行是否合理,对此各部门应主动加以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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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福利
人均经费无法全面反映执行水平
京华时报:海淀区部分单位今年首次在决算中公开了行政经费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数据。对于行政经费应该怎么监督其合理性,如果按照人均行政经费来算是否科学?
韩杰:行政经费人均支出目前反映的是市级各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维持单位运转的支出,包括两大类,即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如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如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以及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中的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行政经费以往只是公布总额,这次进一步细化,被分为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较为全面地反映出2013年各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维持单位运转支出的情况,也方便公众进行更客观全面的分析。
行政支出规模主要取决于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单纯按人均测算,则无法客观、准确地反映部门的实际支出情况。人均行政经费支出高的不一定就不合理,人均经费低的也不一定各项支出就合理。如一些有全市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部门,按人测算,人均行政经费可能就会高一些,因此,需结合部门的职能、工作任务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简单比较人均数值的高低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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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支出
预算编制和政府决策不同步
京华时报:业内曾有声音认为目前其他支出相对偏多,这一现象的成因何在?
韩杰:这是因为在其他支出方面,科目所占比例与整体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有关。
客观来看,这受到年度预算编制周期和政府工作决策周期不同步的影响,很多部门在上一年9月份启动下一年预算编制,但一些重大工作安排需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才能确定,两个时间节点不同步,各部门因此会预留预算资金的机动空间,不能把预算全部细化到每个具体项目中,在预算安排时填列其他支出科目,决算报送时同科目列支。
另外在支出方向上,由于受现行预算科目设置限制,各项支出不能完全找到一一对应的列支科目,根据现有的科目分类要求,对于支出方向存在交集或不能简单归集到某一个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事项,可以列支其他支出预算科目进行反映。如一些补贴项目,由于缺乏对应的财政科目设置,也会放在其他支出中。
不过在接下来编制2015年度预算时,本市也会要求各单位尽量细化预算的编制,尽量减少不合理的其他支出。
□新闻背景
经济分类易了解资金具体去向
目前我国预算收支编列包括按功能分类和按经济分类两套主要体系。所谓功能分类体系,包括“教育支出”“公立医院”“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即使公布到“项”一级,因这些项目支出涉及方方面面,大家依然较难知道资金的具体去向。
而经济分类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维费”“公务接待费”等,了解这些单项信息更有助于公众知晓资金用于何处,并行使监督权。当前,我国财政预算公开一般采用的是按功能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