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贤指出,“十二五”以来,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7.8%、7.1%、9.9%和2.0%。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76.9%提高到2013年的87.9%,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11.2%提高到50%,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由82.6%提高到90%以上。总的来看,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进展超过预期,氨氮减排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同步,而氮氧化物后两年减排任务艰巨。
周生贤表示,2014年确定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氮氧化物减排5%。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有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环保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各地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加大问责力度。
二是全面推进“六厂(场)一车”(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重点工程。力争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00万吨,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
三是落实配套政策。加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提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农业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快淘汰黄标车,配合工信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周生贤称,去年6月,经中央批准,环保部组织开展的“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央批准更名后,环保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等文件,新增72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 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5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98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周生贤强调,与“生态建设示范区”相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内涵更加丰富、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环保部将在认真总结生态建设示范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管理规程,充分体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的理念,引导已命名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渡。
二是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设生态市力度。
三是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类型和范围,探索跨区域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四是组织开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评估,总结经验模式,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