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视作为创新巡视方式、落实全覆盖要求的重要举措,从根本上讲,和常规巡视一样,其主要任务仍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工作重点上,坚持“四个着力”不变。在工作方式上,重点更突出、程序更简便、时间更紧凑,通过“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安排,打破常规,更加机动灵活,形成更大震慑。今年首轮巡视选择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开展专项巡视试点。
问:我们注意到2013年巡视过的地区和单位,中央纪委和被巡视地区、单位纪委相继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请问巡视和查办案件如何形成反腐合力?
答:2013年两轮巡视发现了一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推动查处了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巡视和办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工作,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巡视组主要是发现问题,如实向中央报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和查办案件。处理问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组织程序,由有关职能部门来执行,这既是党内监督内部分工的客观需要,也是对监督权制约的必然要求。形象地讲,巡视是发现问题,把病找出来了,至于病怎么治,是打针、吃药还是动手术,由后边的主治医生来完成。同时,巡视和办案又要密切协作,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反腐合力。巡视组下去前,要请中央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室向巡视组通报情况。巡视中,纪检监察室选派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巡视后,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室处理。总之,巡视既要做到不缺位,又要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当好反腐败的“先遣队”。
问:社会对巡视工作寄予厚望,群众踊跃向巡视组反映各种问题,包括自身的诉求,请谈谈巡视组如何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向巡视组反映问题有什么建议?
答:紧密联系群众,是巡视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巡视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巡视组进驻时,都会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电话。但是,术业有专攻,根据巡视工作职责,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问题,我们建议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我们收到这方面来信,也是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办理,对属于被巡视地区、单位管辖范围的,转被巡视地区、单位有关部门处理;对既不属于巡视组受理范围,又不属于被巡视地区、单位管辖范围的,统一按规定转有关信访部门处理。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反映问题时要注意巡视组公布的来电、来信、来访受理时限,一般巡视组撤离驻地时,所设信箱、电话也一并撤销。同时,由于反映问题的来电较多,建议大家通过电话反映问题时尽量简明扼要,有些具体情况和重要问题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向巡视组反映。
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请问对改进省区市巡视工作有什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