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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服贸协议未涉及投资移民开放劳工(3)

2014-03-27 07:25:4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条

    他指出,ECFA谈判一直在台湾有争议,民进党等甚至要求“公投”,在选举过程中也进行了辩论,但事实上台湾

    各行各业对两岸经济合作有强烈要求,尤其对工商业来说非常急需,因此民进党最后采取一边反对,一边不得不让协议通过的“策略”。

    张文生认为,其间台湾当局实际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跟“立法院”沟通、送审,通过听证会等向台湾社会解释,符合相关条文的规定,从程序上来说并没有太大问题,作为经贸谈判不可能全程公开,这是谈判的惯例,部分反对者的要求有不合理之处。

    >>链接

    服贸协议

    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期间,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订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这是2010年6月29日签订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协议之一。

    协议旨在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双方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及便利化,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服贸协议有4章24条及两个附件,规定了两岸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未来合作发展方向、相关工作机制等,明确两岸服务市场开放清单,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服贸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两岸开放承诺144条,涉及商业、通讯、建筑、分销、环境、健康和社会、旅游、娱乐文化和体育、运输、金融等100多个服务行业,其中大陆开放80条,台湾开放64条。

    协议明确在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c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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