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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管线爆炸认定四方有责 政府误判不知会爆炸(1)

2014-01-10 07:59:21    新京报  参与评论()条

    新京报讯 (记者萧辉)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透露,“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燃事故原因已查明,事故调查报告已提交,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将全文公布。

    黄毅介绍,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是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进行钻孔粉碎,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气。

    由于原油泄漏之后到爆炸七个多小时期间,泄漏的原油已经形成的混合气体受排水倒灌的影响,在排水暗渠当中急剧蔓延、扩散,从而导致在大范围内连续发生爆炸

    黄毅指出,青岛输油管道燃爆事故暴露四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这方面,企业、政府监管部门都有责任;应急处置不力;违规违章作业;事故地段规划设计不合理,对此设计部门、市政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东黄复线输油管线破裂,部分原油渗入市政雨水管线;上午10时30分,雨水管道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 数说

     全国查出2万项隐患

    昨日,黄毅透露,青岛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专项检查。目前我国形成655条油气长输管线,总里程达到10.2万公里,一些已运行了20多年,有的甚至达到40多年,有些管道已经锈蚀、变薄,有些输油管线与城市的管网交叉重叠,有些问题触目惊心。针对查出的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下达整改通知单。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说,这次共检查了将近3000家石化企业和石油库,查出的隐患有近2万项,隐患都在整改中。

     ■ 分析

     1 规划不合理 “黄岛至少埋11管线”

    规划设计不合理,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非常混乱,油气管道与周边的建筑物距离太近,特别是输油管道与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存在重大隐患。所以说设计部门、市政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黄毅

    “黄岛管线情况非常复杂,至少铺设了11条各类管线,较拥挤,部分管线有交叉。”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在去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去年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在漏油点挖掘现场看到,管道悬空穿过雨水暗渠,此外还有十余条管线、管道交汇。

    资料显示,东黄复线输油管线1986年建成投入使用。爆炸的暗渠1995年建成,经过三次维修,2011年由明渠变暗渠。

    记者得到的一份材料显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叉口,输油管线横穿暗渠,部分原油从裂口直接流入下水道。“这种设计严重违反规定。”有专家曾评价。

    据了解,中石化工作人员曾回应,下水道改造时,政府没有告知其具体改造方案。

    还有专家指出,暗渠出海口管线低,标高0.07米。事发当天,漏油时,潮汐涨潮致海水倒灌,形成密闭空间。部分原油也回流。

    而原油散发的可燃性气体混合下水道会产生沼气,封闭空间遇火星极易爆炸

     2 未彻底整改 “曾检出299个缺陷点”

    对隐患的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尤其是对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存在的重大隐患没有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整改,在这方面,企业有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也有责任。--黄毅

    综合记者得到的材料显示,原油泄漏是因为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在输油管线下部,有一个明显裂口,开口处最小厚壁3.2mm,长约0.6米,超过两个巴掌大。漏洞事先没检测出来。

     管道裂口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中石化有关工作人员曾解释,1986年修建的东黄复线使用已有27年,管线老化难免;事发管线距出海口近,潮汐变换,干湿环境交替,腐蚀加剧;排水沟由明沟改成暗渠后,交汇处管道处潮湿环境,更易腐蚀;2013年6月以来,市政工程秦皇岛路综合维修整治,重型施工车频繁碾压路面,没有保护措施,管线防腐层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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