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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妹之父屡遭举报逍遥法外 被指有人保护(2)

2013-01-14 08:00:21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条

    曹爱娟和长城宾馆原会计徐金梅、副总经理刘璇宇等人称,翟振锋在区纪委调查时却说没人投标,竞标失败,可他提供不出竞标失败的任何依据。1998年6月,翟振峰直接签发文件任命杨新安为长城宾馆总经理。1998年12月,翟和杨又串通,玩弄手段,签发了二七计经字(1998)72号文件,对宾馆改“委托经营”为“联合经营”,让杨新安出资100万元,杨仍未出,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宾馆新购的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和83万元资金交给了计经委。

    更重要的是,72号文件请示变更区集体工业联社对长城宾馆的所有权,在没有得到上级批复,也没有产权人区集体工业联社全体成员同意的情况下,1999年4月28日,翟振锋擅自签发了二七计经字(1999)11号文件,变更了长城宾馆产权,原属于集体联社的财产就这样落入了杨新安的囊中。他们对外宣称是杨新安个人出资100万元,把长城宾馆买了,经过二七区纪委等部门审计,杨个人未出一分钱。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3月颁布的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联合经济组织的财产属于本组织范围内全体劳动群众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政府部门、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侵吞、占用。

    “长城宾馆是二七区几十个工业企业上交的管理费建的,财产属于这些企业共有。翟振锋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将原值1510万元、现值8000余万元的联社资产拱手给了私企老板杨新安。”曹爱娟说。

    曹爱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长城宾馆主楼因建京广快速路在2010年夏天被拆除,拆迁补偿金7443万元,4000多万元已不知去向。“群众多次反映,二七区有领导以宾馆已经改制,政府管不着为由不但自己不查,也不让公安局查,还有人给分局施压,不让立案。”

    据介绍,随后,翟振锋又把原区工业局办公楼(院)给了改制后的长城宾馆,拆迁后的安置房了无踪影,造成公有资产再次流失。

    和长城宾馆改制一样,有相同命运的还有预制件三厂、二七纸袋厂、月季城饮料厂、二七食品厂等多个企业。

    “二七区几十个工业企业,翟为何把公有资产一而再、再而三地都给杨新安,而其他企业没有得到一分一厘?这幕后究竟有着怎样的交易?”一份有长城宾馆100多个职工签名的举报材料这样质疑道。

    曹爱娟告诉记者,长城宾馆100多名职工从2000年开始维权上访告状,2009年年初经人指点后才把矛头指向了翟振锋

    “我们宾馆职工前前后后跑了300多趟,朱是西任区委书记时还比较重视,责成区纪委调查,但朱是西调离后情况大变,有些官员公开充当保护伞,包庇、偏袒,以各种理由开脱,对职工大发脾气,全力打压,不但通风报信,甚至将我们的举报信转交给被举报人。无奈之下,我们三次赴京向高层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但只要转回二七区就被棚架在那里。”曹爱娟称,“这次市里立案,让我们看到了一线希望,但是翟振锋等人经营多年,上上下下编织了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他们已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查案不会一帆风顺。”

    房管局局长家大做房地产生意

    2000年年底,翟振锋调任二七区市政局局长;2002年,翟调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

    有知情人士称,翟振锋是个精明人,嗅觉灵敏。“企业改制和房地产大繁荣,他都摊上了,从中摸准了商机。”

    翟振锋任房管局局长不久,2002年7月,河南兰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其妹夫冯松伟出资一半,占50%的股份,另外两个人于福、于伟东则各占30%、20%。兰亭公司设立不到半年,即经历一次股东变更,于福、于伟东两人退出,冯松伟占股80%,翟振锋的弟弟翟振营则占股20%。这样,兰亭公司的股东均变成了翟家亲属。

    兰亭公司曾长期租用二七区房管局的房屋做办公楼,且承担过二七区房管局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2003年,郑州市房管局给二七区房管局下达了6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项目,项目最终落入了兰亭公司的手中。这个经适房小区被命名为“兰亭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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