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2017全国两会 > 更多新闻 > 正文

人大代表:电影票房造假是欺诈 应该用刑法打击(2)

2017-03-05 03:45:2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同样的故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上,它们的造假成本更低。曹可凡说,很多网店专门提供“刷视频点击量”服务。自吹自擂的“红包评论”、虚假评分、操控水军“黑”竞争对手,曹可凡列举各种数据造假,它们的背后无一不是为了利益。

曹可凡认为是时候说“不”了。如果任由这样的造假行为形成风气,电视台、制作方、广告主、观众都是受害者,唯一的获利者只有操控收视率的造假公司。

曹可凡表示,如同假冒食品威胁人的生命安全一样,假的影视数据污染的是群众的精神生活。

票房造假应吊销从业许可

针对影视产业数据造假,曹可凡分别提出建议。

电影票房造假,曹可凡建议,对于违规操作的相关公司,及时公布“黑名单”,吊销从业许可。至于那些将虚假票房与二级市场联动以不当获利的公司,曹可凡认为,这就是诈骗,应该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提起诉讼。

管理部门也应继续升级票务销售管理系统,进一步公开票房实时数据,甚至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

对于收视率造假,曹可凡的建议是立法,以给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更多执法依据。

此外,曹可凡认为还应打破垄断,引入实时收视率等新的数据统计方法,实现多种收视率调查模式并存的科学体系。

至于网络剧数据造假,曹可凡为,应该建立异常数据备案机制,要求视频网站一旦发现数据移动,必须及时上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

刷数据让影视业“深受其害”

买数据和行贿电视台性质一样

新京报:如何看待票房注水的问题?

赵冬苓:这是商业欺诈,无非是制造票房高的假象,哄骗更多人来看。《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了,这是个好消息,会有相应规定。

新京报:刷数据有哪些恶劣影响?

赵冬苓:我国影视业深受其害,应该狠狠打击,而不仅仅是罚款。现在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电视剧在卫视上价格高,网络剧价格也高,为了保证成功就必须用大明星,但可能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投入导致质量达不到,最终就要买数据。

但是收视率造假的真正用意不是吸引更多观众去看,而是吸引广告商来投放广告,为什么前几年涉及业绩对赌呢?就是因为广告投放。这种赤裸裸的商业欺诈,应该用刑法打击。以前给电视台行贿,类似违法犯罪入刑后就好很多。买数据也是为了作品能有好的平台播出,性质一样的。

新京报:查处容易吗?

赵冬苓:不好查,但是真的想查肯定有办法。这几年抓了很多电视台购片的,这种私下协议也查出来很多,关键是主管部门能不能下定决心。

“影响力不是数据能够解决的”

新京报:虽然数据能够将一部作品推高,但是公众的判断力也不能忽视,如何理解其中的关系?

赵冬苓:影视作品数据背后的质量早晚能显示出来,收视率可以买到1.5或者更高,但真正的好作品是街头巷尾都在谈。去年有一部点击率排前两名的作品,我觉得一定很好,就去看了看评价,只有不到100人评价。

山影出品的《琅琊榜》、《欢乐颂》等作品,收视率都不是最高的,《琅琊榜》只在1%左右,《欢乐颂》也一般,但谈论的都很多,所以说影响力不是数据能够解决的。所谓泥沙俱下,其实就是说好东西总会留下来。

新京报:你关注这些数据吗?遇到打分低怎么看?

赵冬苓:有时候我也会去看网友评论,哪些是制片方买来的能看出来,因为就那么几句话,一看就是假的;观众真实的反映,则是一百个人有一百个观感。

看到自己的作品打分不高也会生气,但没办法,影响不了,个人觉得如果作品分刷得特别低,也就是面子不好看而已。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关键词:电影票房造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