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从2009年启动以来已有七年,每年都成为两会的热点,今年自然也不例外。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医疗卫生改革2016年的工作部署提出了14项建议,其中不少与医疗供给侧改革密切相关。比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等。
与此同时,钟南山、黄洁夫等明星代表委员,纷纷在两会期间就医疗供给侧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供给侧改革下的医改
“中国的医改已经进行7年了,但是民众还是在说着看病难、看病贵这样的问题。请问您作为医生怎么看?”针对媒体的这一提问,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我想看病难的原因,主要是优良的医药卫生资源在我们国家不足,看病贵就是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问题,特别是医院的公立医院的改革严重滞后。”
全国人大代表张德明说:“大医院一号难求,基层医院门可罗雀”根本原因在于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大量的优质医生是在大城市、大型公立医院;那么大专家那个地方的号就一号难求。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认为,公立医院改革一定要保持公益性。
赵吉光委员认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他说,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行分级诊疗,希望通过这种办法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
赵吉光建议,将医生的服务价格提高,逐步分离医和药,在不影响医生收入的基础上,让百姓享受到低价医疗。“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上,对医院产权制度、医院的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的改革作出明确的规定,指出发展方向。”
数据对生活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赵吉光认为,利用好互联网,会对分级诊疗的落地实施起到积极的作用。“‘互联网+医疗’可以借助大数据优势为分级诊疗打开另一扇门。希望人人都可以公平享有医改成果,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姗姗来迟。”
美国:奥巴马力推下的“医改”
美国医疗系统是由许多个合法个体提供的医疗服务业。美国的医疗设施和医疗保险大部分都由私营部门经营,美国政府会提供较为辅助性质的公共医疗保险、医疗辅助计划、小童医疗保险计划和荣民(退伍军人)健康管理。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0年的世界卫生报告中比较了191个成员国的医疗质素,美国的医疗消费与应变能力都在榜首、总体卫生系统表现排第37位、总体人口健康程度排第72位。2008年美国联邦基金比较19个已发展国家的医疗系统质量,美国排名榜尾。
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险,多数是由所供职的公司,政府部门或其他的供职机构对雇员提供的保险。大多数在美华人所熟悉和享用的都是这类保险。这种保险是一种团体保险(groupinsurance),由雇主与保险公司安排,雇主出资大多数,雇员出少数钱。这种保险对于雇员,可以说物美价廉。
另一种常见的保险形式,是对于个体劳动者(self-employee),小生意人,和自由职业者等,他们直接对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保险(individualinsurance)。这种保险一般比团体保险要差很多,而且依个人的健康水平、年龄、病史等诸多因素,保险公司可以在接受与否和价钱上施加限制。
再有就是对于65岁以上老人的政府医保计划(Medicare),他们在工作年限中缴纳医保税,到65岁后,得到回报。
2007年至2008年的统计显示,最少有15%的美国国民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险计划的保障,另外还有很大部分的美国国民购买的医疗保险未能有效保障其受益人。而美国个人医疗费用开支是全世界最昂贵: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美国2007年的人均医疗开支为7,290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16%,这两项数据都是全球最高的。庞大的个人医疗支出引致了巨额的医疗贷款,而所导致的个人破产就占了全美国破产个案的62%,但当中75%的申报破产人士已投保医疗保险。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2004年就发表过美国是个富裕而已工业化的国家,但美国政府还未能担保全国人民获得医疗保险的保障,因此每年约有1万8千名美国国民死于缺乏医疗保险。而哈佛医学院2009年发布的死亡数字比医学研究所的更高,是每年44,800人。
针对这一状况,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上任之初就开始大力推行医疗改革方案,奥巴马医改的基本方针是:
(1)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投保者的病史而据绝投保;
(2)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投保者的病史而索要不同保费;
(3)为医疗保险设立最低标准;
(4)医保公司也受反垄断法监管,增强市场竞争;
(5)公司必须给雇员买保险,不然要罚款;
(6)强制大部人买保险,给低收入者补助来买保险;
(7)保险公司拥有保险的定价权。
奥巴马医改法案的主要内容是:从2014年起,所有美国人都必须购买医保,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保险,否则将被罚款。医改法案把医保覆盖到全美国3200多万目前没有医保的人,从而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这也成为医保法案争议的地方。医疗范围扩大到3000万没有保险的民众,为2014年之前实现以州为基础的保险交换创造条件,或产生深远影响。
2010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正式签署了医疗保险改革法案,被称为美国社会保障体系45年来最大变革,将对个人、企业和政府产生深远影响。
德国:政府医保与私人医保相互补充
德国政府规定的强制性健康保险,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健康险,意外险和长期保障险。意外险由雇主进行支付,主要负责保障雇员在上下班路上及工作时间可能受到的伤害。长期保障险由雇主和雇员各支付50%,主要在雇员无法满足自身日常需求(吃饭,维持个人和住所的清洁等)时予以保障。它大约占个人年收入的2%,而雇主亦需支付同等的费用。健康险包括两种,即公共健康险和私人健康险:所有有收入的雇员都必须参与公共健康险。只有政府官员、自雇人士和高收入职业者(年收入高于5万欧元)可以参与到私人健康险之中。
私人健康险的投保金:
①基于私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而确定投保面和补偿比例。
②与投保人选择的服务范围,以及其个人的投保风险和参保时的年龄有关。
③用于帮助投保人在年迈时节省逐渐升高的健康消费支出(法律强制)
对于那些选择退出公共健康险而选择私人健康险的人们,想要再回归到公共健康险的体系是比较困难的,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他们才可能回归,比如未满55周岁,同时收入降到了年薪5万欧元以下。因为私人健康险通常比公共健康险贵得多,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则意味着需要用较低的收入去支付较高的投保金。在过去的20年中,私人健康险与公共健康险相比正变得越来越贵,而效率却低得多。
德国私人医疗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与法定医疗保险人人相同的缴费比例不同,私人医疗保险需要审核确认参保个人的疾病风险,从而确定缴费数额。而且权利与义务对等,缴一人,保一人。
私人医疗保险公司与法定医疗保险机构一样,通过医院协会与各家医院签订协议。但他们不能直接介入医生的诊断过程,为了防止医生的过度医疗行为,保险公司行业协会成立了监管委员会,对签订协议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管、抽查,并对医生进行信用评估。
由于私人医疗保险公司风险很大,为了能够在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一个互济制度,保险公司共同成立了一个行业风险评估组织——RSA,每年每个私人保险公司上交全年保费的13.8%给RSA作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调剂金。如果哪家私人保险公司出现风险,RSA将会动用这笔风险调剂金来支援该公司。
日本:相对完整的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是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医疗保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国民健康,很值得研究和借鉴。目前,日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雇员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特殊行业健康保险组成。
雇员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企业和商会的雇员及其家属,分为组合掌管健康保险和政府掌管健康保险两种类型。组合掌管健康保险覆盖大公司、大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平均负担保险费用,政府掌管健康保险覆盖中小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覆盖农民、大学生、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群体,分为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和行业行会健康保险两大类,以前者为主,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费(税)率由各市町村自行决定,政府给予补助。
特殊行业健康保险主要覆盖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船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地方和本人共同负担,费率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自行决定并动态调整;船员医疗保险费主要由船主和被保险者缴纳,国库给予少量的定额补助;私立学校教师医疗保险费用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覆盖私立学校的教职工及家属。为缓解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日本还建立了“老年保健制度”,主要覆盖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5岁以上残疾或卧床老年人,费用除政府负担一部分以外,剩余部分由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分担。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支付内容包括门诊、住院、药费以及患病期间的生活补助,分娩补贴以及丧葬补贴等。医疗费用的支付比率比较一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自付比率均为30%,小于3岁的幼儿自付比例为20%,70岁以上老年人自付比例为10%,超过一定收入的老年人自付比例为20%。
文字整理/杨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