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中国经济网记者梅淑娥摄)
原标题:刘卫昌委员:让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再“求爷爷告奶奶”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中国经济信息记者梅淑娥)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在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中,呼吁破解融资难,让中小微企业共享金融的阳光雨露。
刘卫昌说,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细胞。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带来金融隐患。为有效缓解这一问题,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努力为企业“输氧供血”,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但从多数基层企业的反映来看,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县一级企业很少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只好从社会上吸收资金,成高本、风险大。究其原因,除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外,主要是国务院和银监会等部门的文件政策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不到位,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僵化,金融改革滞后,金融创新不足,缺失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等等。在实践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喜大厌小”的通病,以大企业、大项目为主,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认定往往以大企业的指标作参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达到发放贷款的条件,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门槛,加剧了融资难的矛盾。
刘卫昌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国外银行都是围绕企业转,为企业服务,而我国一些银行是“大老爷”式的。中小微企业要想贷款,必须“求爷爷告奶奶”,请吃喝,给回扣。即使这样,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还贷不出款来,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以河北卫昌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公司既有林权,又有股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实践中银行方面均不作为抵押或质押物,贷款主要是通过担保公司和邯郸市的“金财通”两个渠道。河北卫昌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省首家在天交所挂牌交易的花卉苗木企业,贷款还如此困难,其他小企业的困难可想而知。
而按照国家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按照《担保法》规定,可以开展股权质押贷款。
为此,刘卫昌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特色的中小金融机构。对于民间融资、民间借贷宜疏不宜堵。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虽然资金规模与发展实力相对较小,但在支持城乡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却做出了重要贡献。政府只要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完全有潜力成为实体经济的一个重要融资渠道。建议政府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优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加快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专项性、区域性小型融资机构(如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投机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等金融机构)。要加快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在基层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在基层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业务,要给予税费减免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