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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楼继伟答记者问实录(5)

2016-03-07 11:48:4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楼部长,您好,不知道您是否感觉到这几年房价物价一直在上涨,但是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上调之后就没有发生变化,您刚才说个税改革方案正在提出之中,不知道有没有具体时间表?另外,如果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缴方式会不会带给工薪阶层更多的获得感?谢谢。

楼继伟:

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刚才说的起征点,精确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楼继伟:

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现在讲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在做一个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我们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然后,我刚才说复杂,复杂在执行,首先税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台湾经济日报记者:

您之前曾经提过《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以及工资过快上涨可能会影响企业投资意愿,这也是很多台商过去几年一直反映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当中有一些是超前的,有没有修正的可能,应该如何修正?在工资增长和企业的合理负担之间如何取得平衡?谢谢。

楼继伟:

《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我是在两次的学术活动中,以学术的角度讲过。一次是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一次是在五十人论坛,讲过《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它所构建的用工的基本模式,是那些标准工时的模式,也不太适合于灵活用工的模式,对于在职的职工保护比较多,实际对于新入职的人,特别是低技能的体力劳动者的实际就业是带有歧视的,我曾经做过分析,一个是没有激励去提高职工的高技能,因为企业如果加大了企业培训,提高技能,而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不说什么原因就可以离开,企业为什么花钱给你提高技能呢?目前中高级技师是最为短缺的,与《劳动合同法》是有关的。一个职工如果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他进行处理,比如解雇,那么位置就占着,对新入职的就形成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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