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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将防性侵教育写入义务教育课程(1)

2015-03-13 16:22:37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题:校园性侵案频发,代表委员建议加强性教育和惩治力度

新华社记者白瀛、丁静、彭卓

校园本应为一片成长的净土,近年来,性侵案却呈上升趋势,且“熟人作案多”“学校监管弱”“农村更薄弱”。

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关注校园性侵案件,指出应从加强立法监督、细化学校责任、普及性教育等方面出发,建立事前预防、紧急救助到事后治疗辅导的全套工作机制。

  性侵案频发凸显监管漏洞

近年来“校园性侵”案被频繁曝光:安徽潜山天明学校校长杨启发对9名一至四年级幼女性侵时间长达11年;江西瑞昌62岁代课教师陶表功多次猥亵班上7名女生,致使其中6人感染性病;海南省万宁多名六年级女生被校长与政府官员带走开房……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之恶劣,被无数人评论“令人发指”。

今年3月,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指出,2014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就曝光1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

更令人担忧的是,停留在报案阶段或没有报案的受害人或许更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问卷调查,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换言之,每1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背后可能隐藏着7起类似案件。

  性教育不足、监管方包庇、法律底线不清成性侵“保护伞”

代表委员表示,性教育不足、监管方包庇、法律底线不清,已成性侵案件屡禁不止的三大“保护伞”。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爱心诊所”所长马文芳指出,与其他危害校园安全的事件类型不同,性侵害案件的发生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未成年人的认知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侵害人易于采取欺骗、诱惑等方式实施性侵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发现,一些受害人处于弱势地位,或被威逼利诱,或羞于声张,使有的性侵案过了20年才被揭发。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表示,性骚扰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以及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受害者遭受性骚扰后往往不敢声张、不愿声张。

甄砚说,学校对性骚扰现象的重视程度也不够。“据一项调查显示,90%以上的学校没有专门的性骚扰预防的培训课程,很多女生在碰到性骚扰时束手无策。”

更重要的是,一些学校在处理校园性侵案时,总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包庇心理。细数近来发生的校园性侵案,虽然安徽校长杨启发性侵幼女获刑18年、江西教师陶表功性侵幼女获刑14年等“无良教师”被判刑,但对当事学校管理和监管部门的追责却鲜有报道。

有评论指出,因为“师德一票否决”,一些地方在处理校园性侵案时,总想“内部处理”。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刘玲媚说,国内的校园性侵预防、治理过于简单,更多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从惩治性侵方面拿出实质性的应对举措,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模棱两可”和“弹性操作”的可能性。

此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律师秦希燕等认为,与国外普遍严惩性侵儿童的做法相比,我国对性侵儿童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应取消嫖宿幼女罪,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定为强奸罪,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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