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否会造成案件量的剧增?
李少平:2014年,全国的案件量已经达到1500多万件,今年可能还要更多。我们的立案由审查变为登记,案件数量肯定会剧增。所以各级法院在思想上要充分的准备,不能因为案件大量增加就不严格执行这项制度。
5 、【谈法院排名】
取消排名杜绝人为收控案件
新京报:在纲要中,最高法院决定要取消全国各高级法院的考核排名,在这个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李少平:这个是我们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我们在改革过程中要取消那些不合理的,不恰当的,影响我们司法公正的旧有制度。以前,为了提高案件办理的速度,我们提出过办案的数量采用通报、排名、考核这类办法。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这个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法院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错误做法。取消考核排名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的考核更符合司法规律,让法官能够专心审理案件,不为其他的因素所左右。
新京报:如何保证下级法院在执行这个举措的时候不打折扣?
李少平:我们取消全国各高级法院的考核排名后,已要求各高级法院取消本地区不合理的考核指标等内容。取而代之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让法院和法官以集中精力审判案件为导向。审理的案件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间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就是案件质量。所以案件质量的评估非常重要,要按照司法规律来科学设置。
新京报:在控制人为收控案件方面,最高法在本轮改革中有何举措?
李少平:纲要已经提出,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机制,坚决停止人为控制收结案的错误做法。对于人为收控案件,最高法的态度不是控制,是坚决制止。我们取消了考核排名,就是要对以保证结案率为由人为收控案件的做法及时制止。
6 、【谈人员分类管理】
人员分类管理不会搞“一刀切”
新京报:本轮司法改革的一大重点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这项改革在法官群体中引起了非常大的关注。
李少平: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是我们本轮改革的重点。以前只要进了法院,来的时间长短都想当法官,这不符合司法的规律。就像医院一样,医院里有主治医生,有护士,要有分工。所以我们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是为了让我们的人员设置更符合司法规律,法院里有法官,有法官助理,有司法辅助人员,这样的分工会更加科学,让我们自己的队伍更加专业化。
新京报:但是在这项改革中,涉及利益的调整,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大不大?
李少平:实际上,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是员额制,因为涉及到有些法官可能不会再做法官,去当法官助理,涉及利益的调整,这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我觉得法官们对这项改革既要关注,但也不要过分的担心。我们这项改革的目的是让我们的司法审判更符合司法规律,提高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法院员额具体定多少,是根据各地案件数量,辖区人员、经济发展状况等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我们是不会论资排辈,也不会“一刀切”,会设计好科学改革方案和实事求是的具体办法。目前上海等试点地区这项工作做得很好,这些试点地区的经验会给未来各地的改革提供好的借鉴。总之,在这项改革过程中,我们会贯彻稳妥、慎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