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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成:47块湿地列入市级名录

来源标题:北京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成:47块湿地列入市级名录

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如果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多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再添小微湿地50处,总面积50公顷,持续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示范作用。

北京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成:47块湿地列入市级名录

玉渊潭公园湿地摄影/何建勇

据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介绍,《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是健全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湿地保护法》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设置处罚标准时,不仅充分考量了湿地资源的实物价值,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如果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处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多万元。”严厉的标准将让破坏湿地者付出沉重代价。

张志明介绍,北京于2013年5月起实施《北京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北京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下一步,北京将根据《湿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修订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

北京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成:47块湿地列入市级名录